2013年,禽兽老板为满足自己的兽欲,将妙龄少女囚禁家中地下室
从古至今,许多文人都对人性的善恶进行了深刻辩论。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孟子将人性归结为仁义廉耻四种,任何事物都有两面,人性自然也有善恶之分。可我们却始终无法想象,人性的恶,其极限又是什么样子。
2013年2月28日下午的深圳市龙岗区,一名17岁的女子衣物散乱、面目恐惧的从某小区里仓促出逃,蓬头垢面的她丝毫不顾及已经出血的赤足,周围经过的人也能明显看出女孩几乎不着衣物身躯上布满了伤痕,就连脖子上也带了一条铁链。
众人虽然不知这名女孩到底经历了什么非人的折磨,但出于人性的悲悯,他们立刻选择了报警。
风光之下却是无尽的肮脏
陈某于1969年2月17日出生于辽宁沈阳的一个殷实家庭,但他的童年却充满了暴力。陈父喜欢酗酒,每次酗酒完之后就会对陈某两母子打骂,而陈母又将这所有的怨气一并发泄到陈某的身上。在这个环境下长大的陈某,内心渐渐扭曲,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滋生出了黑暗。
陈某同普通人一样,到了适婚年龄之后就在父母的介绍下同一名门当户对的女子成了婚,等孩子生下了之后就到日本继续求学,留学归来之后,他凭借着自己的经商头脑在深圳开了一家中介公司。倘若就此发展下去,陈某或许过着大部分人都羡慕的生活,然而恶魔却悄悄从心底浮现。
随着陈某的中介公司越做越大,陈某内心却越来越空虚,当他在一次浏览特殊网站时看见了虐待情节之后,便开始对女色充满了期待。
第一次陈某还有些紧张,但在 事后他便迷恋上了这种掌控他人的感觉,以前自己都是被虐待的对象,现如今自己却能看着他人在自己面前低三下四,这极大的满足了他内心的兽欲,也正是因为如此,食髓知味的他从此一发不可收,甚至还特意在深圳龙岗坂田万科第五园买了一套房,作为自己施虐的场所。根据后续警方调查,陈某的房子频繁有各种不同的女性出没
但这并没有让陈某感到满足,而是更加地放大了他心中的恶,随着欲念进一步的膨胀,他的行为也越来越过分,不仅在家中专门买了一个一米多宽的狗笼,甚至还在房子内外安装了各种监控,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以便观赏。
肮脏终于得到严惩
这天网上一则求助的帖子引起了陈某的注意,“本人17岁,由于家境贫困,为了给自己爷爷治病,自己愿意把第一次给帮助自己的好心人”。陈某心中的恶越来越大,看到对方是第一次之后,立马就与对方联系。更加令人不齿的是,此前不久他还因猥亵女性而被给予刑事拘留15日。
发帖的人名叫韩某,出生于1996年,湖南人。为了多赚钱,因此便在福建的夜场讨生活,在网上发这条帖子无非也只是想获得更多的钱。因此当陈某找上自己并支付了9000元定金之后,想到余下的全款,再加上陈某愿意提供路费,急于想要钱的韩某安耐不住内心的窃喜,立马乘坐飞机连夜赶了过去。
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月26日满心欢喜到达韩某家时,惊恐地发现屋内竟然有许多恐怖器具,而此时的黑夜才刚刚降临。
陈某发现韩某不是第一次的时,遭受欺骗的他极为愤怒,当下就趁着韩某还没反应过来就直接把全身赤裸的她锁进了地下室的狗笼里。此后两天韩某都遭受了泯灭人性的折磨,不仅不给她吃任何东西,反而还以拍摄的照片视频威胁她,让她学各种狗的行为。
饱受身心摧残的韩某没有一天不想离开,但每次韩某出门前都会将狗笼反锁,血肉之躯的她再加上在陈某的折磨下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力气,因此便只能绝望的蜷缩在笼中。直到2月28日下午,陈某因为公司临时出现经济状况,着急出门的他一时忘记锁住笼子,韩某这才趁此机会拼尽全力逃了出来。
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马对陈某进行抓捕,但陈某通过监控在得知韩某逃离之后早已逃之夭夭。于是深圳警方将协查通报传遍全国,终于在贵阳将陈某抓获。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陈某将韩某拘禁在房屋中的笼子中,并对韩某做其本人心理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且韩某也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剥夺自由,因此才会想方设法的逃离。
因此陈某的行为是直接拘束韩某的身体,剥夺其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行动范围只限于一米宽的笼子中,且时间持续两天,给韩某带来了非常大的伤害,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根据相关法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具有侮辱情节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陈某的行为显然是平常人所不能认同的行为,对于受害人韩某来说更是一种屈辱,因此韩某定会从重处罚。
但陈某的行为并不仅仅只犯了这一条罪,在这次两天的犯罪行为中还构成了QJ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的他最终于2014年1月27日,被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7年有期徒刑。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韩某因为一时对金钱的贪欲,从而一时大意落入恶魔之手,遭受泯灭人性的折磨,幸好一直存有对生的希望,最终将恶魔送入了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