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云南人贩子越狱躲深山17年,吃生肉喝生水,找上门时如野人
“跑,赶紧跑,这样我就自由了”男子脑海里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
2002年3月,乌云密布,在夜色的掩护下一名男子成功越狱。他知道自己的这次越狱机会是百年难得一遇,并且警方一旦发现就会展开大规模的搜捕,到时候再逃就难了。于是瞄准这个机会,这个男子在深山老林中疯狂地跑,即便此时的他汗流浃背、饥肠辘辘,却也丝毫不能影响他的速度。这个男子为什么要逃呢,在他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名男子叫宋某,1956年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大兴镇。在当时,永善县由于交通闭塞,因此是云南省有名的深度贫困县,再加上土地贫瘠,导致农作物产量并不高,因此当地人基本上都是吃了上顿没了下顿。
因此在这个连温饱都是问题的县城,对教育自然也就没有那么看中了,因此宋某认得几个字之后就辍学去帮家里干活了。
但由于当时县城重男轻女,再加上自己又是家里的独子,因此家中重活也都舍不得让宋某去做。在这样的情况下,宋某养成了游手好闲的性子,整日无所事事。
宋某到了适婚年龄之后,父母便开始发愁了,由于县城贫困,女孩子本就不多,大部分还离开了县城去外地发展,这一根独苗可怎么办呐。
宋某看到父母整日整夜地操心自己的婚姻大事,他知道这个现象在整个县城中都存在,再加上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人贩子,于是宋某此时动起了歪脑筋,既然娶不到媳妇,但可以买啊。宋某对自己的这个想法暗自窃喜,心想自己肯定要赚大钱了。
于是宋某立马买了一些礼品向人贩子“取经”,人贩子见他如此有诚意,立马事无巨细的都教给了他。
宋某记住人贩子交代的话之后,就立马开始行动起来,他先联系了村里一户目前想要为儿子娶媳妇的家庭,收取了一部分定金之后,就去隔壁村开始找合适的女子了,经过诱骗等手段,成功的将女子哄骗了过来,然后立马卖给那户给了定金的人家。这名女子自然会想着逃走,可这户人家怎会愿意让自己花了钱的媳妇轻易逃走,因此便对女子日日夜夜的打骂,甚至用铁链锁着,只是为了防止她逃走。
而这一切,宋某并不在乎,他认为只要自己拿到钱就可以了。就这样,宋某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赚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尝到了甜头之后,宋某又故伎重演。当地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尽管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他们认为人是宋某带来的,就算出事了也是宋某担着责任,因此并没有一个人举报宋某。再加上他们认为只要自己出点钱,宋某就给他们家带来媳妇,何乐而不为呢?
时间一长,宋某便开始不再满足于本县城的“生意”了,因为当地本来就穷,就算买媳妇也给不了他多少钱,因此宋某便开始把这个“业务”扩展到隔壁几个县城上了。
这时宋某的贩卖人口已经颇具一定的规模了,这必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为了不打草惊蛇,因此便暗中调查,在宋某的一次“交易”中被警方当场抓获。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因此2002年,因为证据确凿,宋某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捕入狱,随即被送往四川凉山进行劳动改造。
之前尽管家中贫穷,但在父母的宠爱下从来没有做过重活的宋某。如今劳改的时候不仅天天要按照时间表作息吃饭,而且还要做各种的脏活累活,这让宋某简直难以忍受,他想自己一定要逃出去,去过着自由的生活。
因此宋某开始观察哪个地方的值守要松懈,趁着一次暴雨的夜晚,瞅准机会的宋某没有任何犹豫,他知道机会只有这一次,一定要拼尽全力的跑出去。因此为了防止被抓回来,他一头扎进了杂草丛生的深山老林。
日日夜夜的奔波,宋某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大兴镇,就快回到家的宋某此时却看到了警察守在自己家里,并且在整个县城都设置的关卡。宋某知道自己回不去了,没有办法的他只能又返回了深山老林。
宋某便只能居住在一个山洞中,然而每当下雨刮风之时,宋某便只能在山洞中瑟瑟发抖。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野外生存技能的宋某,由于不会生火便只能吃树叶和生肉。衣不蔽体的时候就趁着半夜去垃圾堆翻看有没有别人不要的衣服。
直到17年后,警方接到了一个村民的报警电话,说山里有野人。警方对此感到疑惑,再加上职业敏感,警方瞬间就想到了17年前凭空消失的宋某,随即立马使用无人机对整片山林进行搜查,发现了宋某的踪迹之后,立马将其抓获。
这17年不知道宋某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过得一定不如自己刚逃出是想得那么美好,毕竟此时的警方仅仅凭借外形已经认不出来他是否是宋某了,毕竟这个“野人”头发胡子结块,满身污垢,并且浑身散发着恶臭。由于17年不敢露面的宋某,此时此刻已经有了语言沟通障碍。
倘若当时宋某老老实实地读过劳改,反思自己的过错,并在劳动改造时表现优秀的话,或许还会有可能刑满释放,17年后绝不会是如今这个样子。可惜,即便是入狱之后的宋某还是不知悔改,甚至逃狱,等待他的只会是更加严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