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骗亲戚1700万,10个月交往160多名“网红”,结局很悲催
2013年4月,海南三亚举办的高端生活方式展会期间,披露出大量的情色交易和不雅事件。由此引出了一个叫“外围女”的网络新词,很多人对外围女的概念很陌生,但在2018年1月12的一起诈骗案中,“外围女”的神秘面纱被全部揭开。案件的主人公是一名银行员工邱某。
江苏的邱某以买理财产品为由,诈骗了在上海经商的亲戚于女士1700万元,被警方抓捕后,竟然发现他的钱财竟然都被用来认识“网红”,自曝在10个月之内花费280万交往160名网红,其中一天最多的时候,叫了9名“网红”来陪伴自己。
而于女士被邱某诈骗了1700万元后,立即报警,警方通过邱某,抓出了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条。警方发现,外围女的是不需要“妈妈桑”的,她们有自己的渠道,外围之间有客户群,在客户群中,所有的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比如“开工”的区域,价格,以及特定性的服务要求等。
而他们的客户来源则是经纪人,或者是微信的摇一摇功能,而邱某第一次接触上外围女,就是来自于摇一摇和附近的人。某次邱某照常到上海出差,晚上回到酒店时,觉得太过无聊,于是摇一摇,之后觉得没有意思,又打开了附近的人,这时一个面容姣好的头像跳入邱某的眼中。
邱某当下点击头像,觉得这个姑娘长得简直惊为天人,看对方的朋友圈没有上锁,立即点入朋友圈中查看,发现该女子不仅长的惊为天人,连身材都让人惊叹,邱某一个没忍住,就向对方发去了信息,原本邱某还以为自己得不到回复,不料女孩很快就回复了他,两人越聊越深入。
女孩还给邱某打了一个电话,表示自己可以给邱某介绍“女孩”认识,还说这些“女孩”都来自娱乐圈,邱某一听,马上就给对方支付了五六万元的“见面费”,这一见邱某就无法自拔,他感觉现在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才能称得上为生活。全然忘记了自己家中还在怀孕的妻子。
妻子对邱某的私生活一无所知,因为邱某太会伪装,孕期的妻子一点异常都没有发现。与此同时,邱某为了继续和外围女来往,每次都要花费数万元,而邱某并不以此为耻,反而还以此为荣,他还得意地说,因为他的出手大方,之前参加过“海天盛宴”的知名外围女,李某,还专门打飞的来见他。
邱某觉得自己的钱花的物超所值,因为他找来的外围女,都是“网红、高才生、模特、演员空姐以及亚洲小姐等。”认为和这些人交往,显得很高端有品位。
可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所有的演员、模特和网红,都是通过包装出来的,甚至有人会租一间写字楼,设有面试间,有几个工作人员,就会给自己命名为“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而公司的恶成员自然也是“某某CEO、某某总监。”
而他们会为这些外围女包装,拍摄写真集,视频,以及出钱找人伪造搜索词条,出演过什么影视作品,或者在亚洲小姐的比赛中获得过第几名,来为外围“镀金”。“镀金”之后的收入都在8000以上,一天可以接4-5单,每单不低于5000元,而这个规定则是“行规”,为了避免他人恶意拉低价格。
外围在大城市的活动会多一些,比如北上广,她们为了保持自己的精致面容,通常会给自己做医美,有时客户看照片时,觉得惊为天人,比演员还要漂亮,但见到人时,对方可能是一脸浓妆,和照片有一定的差距。
而邱某为了找外围,很快就将自己的存款耗费一空,刚刚开始时,邱某也不会去找亲戚借或者问朋友开口,他精心的维护着自己的体面。但邱某实在抵不住诱惑,同时也是为了满足自己,他开始借高利贷和网贷,这类钱财越滚越大,最终导致他濒临破产。
此时他的妻子还被蒙在鼓里,为了将亏空的窟窿补齐,他翻朋友圈时,发现了在上海做生意的亲戚于女士,于女士因为信任其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所以将钱转给邱某用于投资,不料将钱转出后,于女士迟迟没有收到凭证,于是心生怀疑,再向警方报案。
最终邱某在武汉准备偷偷潜入自己家中时,被警方一举抓获,被抓获时,于女士被诈骗的1700万元已经被挥霍一空,全部被邱某用来偿还高利贷,买豪车,以及找“网红”花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邱某的诈骗行为已经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对亲戚实施的诈骗行为也是诈骗,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和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