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8岁保姆惨死,凶手竟是67岁大爷,作案动机荒唐至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出自《孟子·梁惠王上》。
意思是孝敬家里的长辈,也会像孝敬家里长辈一样,去孝敬其他没有血缘关系的老人,爱家里的孩子,也会像爱的孩子一样也爱护别的孩子!
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有少数的一部分老人却不值得孝敬和关心,他们倚老卖老,碰瓷讹诈,导致现在的年轻人走在路上,都不敢去扶摔倒的老人,而在2007年时,北京一67岁的老人因自己的私欲得不到满足,于是就将在姐夫家中的年仅18岁的保姆杀死,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凶手的名字叫作段某杰,家中有一个姐姐,年少时就因为家中的宠爱,对法律没有什么敬畏之心,天天不务正业,在街上当混混,到处溜来溜去,段家爸妈给他介绍媳妇,他也是东挑西捡,那是这也看不上,那也看不上,殊不知他自己成年后一直没有工作,根本没有姑娘能看的上他,这一拖就拖到了段某杰三十多岁。
段某杰的父母离开后,将他托付给姐姐照顾,但段某杰这么大一个成年人,姐姐又能管住他多少呢?他离开了父母的管束后,更加的肆无忌惮,今天调戏这个,明天调戏那个,街上的姑娘们对他简直烦不胜烦,原本这些段某杰都不会放在心里,但他喜欢的人也是对他嗤之以鼻。
段某杰一靠近,姑娘就离他远远的,这可把段某杰可气坏了,他觉得被他看上,那简直是对方的荣幸,凭什么要这样对他,于是段某杰越想越气,直接对姑娘动手动脚,想着竟然得不到她的心,那就得到她的人,于是就因为流氓罪被判处了12年有期徒刑。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是1979年颁布的中国刑法第160条规定的一种罪行。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
段某杰这牢一坐就坐了12年,出来之后姐姐也对其心疼不已,想着弟弟也受苦了,无所事事就无所事事吧,无所事事总比出去犯事好,而且父母曾经也嘱托过她,叫她照顾好弟弟,现在弟弟过得这样落魄,她日后死了也无颜去见九泉之下的父母,伏弟魔大概就是这种的吧。
于是段某杰的姐姐就和丈夫李某商量,将段某杰住在家中,反正多一个人吃饭,家中也不是养不起。李某和妻子恩爱不已,答应了她的话,此后段某杰就一直住在姐姐家,直到姐姐死后,李某都没有将他赶走,而是一直赡养着他。段某杰在姐姐在世的时候,一直很听话,也没有做什么离谱的事情,李某也将他当作一家人看待。
可其实段某杰心中只是不想失去这个长期饭票,姐姐去世后,段某杰就不再压抑自己,行事开始胆大妄为起来。2005年,16岁的小花(化名)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李某家中做保姆讨生活。
李某见孩子怎么小,年纪轻轻就要出来养家,也是十分不易,于是平日里对小花多有照顾,小花也很感恩雇主一家地对她的好,竭尽全力干好自己的事情,从不抱怨辛苦。但段某杰却总是在一大家子不在时,找小花的茬。帮忙洗贴身的衣物什么的,一些小事小花还是能忍的。
但等到2007年小花18岁时,段某杰见她越长越漂亮,于是心中有了不轨之心,开始忍不住对着小花动手动脚,刚开始时小花不忍雇主李某夹在中间为难,于是选择隐忍,将事情隐瞒,不料她的隐瞒在段某杰眼中变成了默许。
段某杰在李家多年,深知李家的作息习惯,每周四一大家子人都会在公司开会,这是他下手的最佳时机,于是他趁着小花不注意,就要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好在段某杰一直养尊处优,而小花干多了力气活,才从段某杰的魔爪中逃出来。
事后小花对李某提出离开,李某觉得小花这么反常提出要离开不干了,肯定是有原因的,在他的追问下,小花说出了实情。李某怒不可遏,他没想到自己多年赡养的人竟然还是个恶魔,于是勒令段某杰搬出自己家,还给了他两千元避免段某杰饿死街头。
被姐夫赶出家中的段某杰气愤不已,他的思想还停留在上次犯罪之前,认为小花只是个下人,而自己和姐夫是亲人,肯定是小花在其中离间他们的感情,姐夫才会将他赶出家门。段某杰将李某给的钱花完后,越想越气,他买了一把尖刀,来到姐夫家楼下蹲守。
2007年6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段某杰手持一把尖刀,朝着小保姆扑了过去疯狂的捅刺,导致小花当场死亡,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李某对此也后悔不已,早知如此,他当时就该放小花离开,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情节严重的有这么一条: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段某杰因无法处理自己的情绪而产生杀人行为,动机卑劣,主观恶性大,依法判处死刑。
有的时候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他们一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