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博士妻子患癌,副教授丈夫跪求离婚:我才40岁,你放过我吧!
原标题:38岁博士妻子患癌,副教授丈夫跪求离婚:我才40岁,你放过我吧!
人们的愿望有很多,比如幸福的婚姻,美满的家庭,健康的身体和富裕的生活等等,这些愿望都是出于人们自身对于未来的美好向往。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家人遭遇疾病的困扰时,最需要的便是家人的陪伴和支持,共同去面对未来的风风雨雨,让身患疾病的家人可以早日康复。
健健康康的身体和幸福美满的生活是很平凡的一幕,当疾病缠身时才会明白,这些生活中平凡的点点滴滴都是显得弥足珍贵的。
(涉及隐私,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张海和晓楠是在大学期间一起攻读博士的同学,在学习的过程中两人也互生爱慕之情,在毕业后两人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学识,各自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当工作稳定后,他们便考虑起了成家的事情,随后两人便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成为了一对夫妻。
在某高校当教师的晓楠在一天突然感到自己的身体不适,于是就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后得知自己已经患上了肝癌,看到这个结果后,她和她的家人都如五雷轰顶般不愿相信。在接到妻子癌症确诊的消息后,在日本某高校担任副教授的丈夫张海立刻购买了机票,回国看望和照顾妻子。
而在为妻子治病的过程中,张海带着妻子四处求医问药,但晓楠的病情就是不见好转。在这期间,频繁地奔波和经济上的日渐拮据让两人都感到了疲惫,晓楠的情绪也变得比以前更为焦躁了。
两人的家庭都不是很富裕,晓楠更是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中,父母靠着种地卖菜为生,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多少钱。而张海的家庭也很普通,为妻子治病的这段时间已经将家底给花光了,而他年纪也不小了,在这期间也考虑起自己的未来。
在确诊的第二年的大年初一,晓楠因一些家庭琐事跟自己的婆婆吵了起来,一气之下便回了娘家,这件事让夫妻二人之间的感情变得岌岌可危。两人结婚的时间没多久,妻子便确诊了癌症,身体上的虚弱让她无法再担任原先的工作,也不可能为他生育一个孩子。而年近四十的张海也想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但现实情况让他知道,自己的这个愿望很难在这个家庭中实现。
在一次争吵过后,他在给岳父打电话的过程中,提到了离婚的想法,他对于妻子的病情已经无能为力了。但他的这个想法遭到了晓楠及其家人的反对,认为他这样一走了之就是将晓楠往火坑里推,随后张海便从家里搬了出去。
在晓楠患病的五年期间,除了一开始拿出来的积蓄外,他每个月还打给晓楠一两千元,而其中用于治疗的钱也只有4.8万元。而晓楠一家为治病,不仅花光了积蓄,还欠下了六十多万元的债务。
经济上的压力压得两家人喘不过气,也让张海和晓楠之间的感情产生了裂痕,在和晓楠的聊天记录中他曾多次发送过赶紧去死的消极信息,甚至还跪在38岁的妻子面前说:“我才40岁,你放过我吧!”。
最后,晓楠表示可以答应和他离婚,但是欠下的60万元债务需要张海一力承担。而张海表示,他只愿意承担其中一半的债务,剩余的30万他无力承担。两人的离婚协商不欢而散,事后张海便是自己会通过法律程序去办理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在晓楠患病期间,其身体情况不足以支持她去工作,属于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作为晓楠的丈夫,张海在这时便有义务在生活上帮助和照顾妻子。而他在一开始的时候也做到了这一点,用自己的积蓄带着妻子四处寻找医治的条件和机会。
张海一心想要和晓楠离婚,并且也和晓楠分居多年,在《民法典》中关于准予离婚的规定中,分居超过两年的属于准予离婚的情况。而且在这段婚姻关系中,晓楠因病失去了劳动能力,长期的压抑和经济上的负担让两人的感情出现了矛盾和冲突。那么,在晓楠表示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这段婚姻关系也就变得岌岌可危起来。
关于60万元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60万元债务属于为晓楠治病时所花费的治疗费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一方为治病所需,欠下这笔债款应当认定为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也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划分这笔债务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