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怀疑妻子不忠,躲床底下偷看8小时,真相令他崩溃纪实
2020年,云南普洱的一个农户在田间忙到很晚才回来,路上一户人家的争吵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在房内灯光的照射下,农户隐约看出两男一女在争吵,本着家务事外人不好参手,农户当下也没想那么多。
正当农户准备离开的时候,房内突然传来女子的一声尖叫:“啊!你竟然把他杀了!”农户察觉到房内情况不妙,出于谨慎,他没有立刻冲进去,而是选择了报警。虽说警方接到报警之后及时赶来,可被刀刺中的那个男人由于伤势过重还是没有被抢救过来。
房内的两男一女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为何三人之间会在晚上爆发激烈的争吵并导致了一场命案的发生呢?
苏玉出生于云南普洱的一个村庄中,由于自己对读书根本提不起兴趣,因此读完高中之后就不再选择进修自己的学业了。高中毕业后的苏玉虽说年纪不大,但此时的她已经有一个谈了三年的男朋友。
可能当时由于农村相对来说比较闭塞,因此村里的人对法律意识还不是很明晰,在2014年的时候,在两家父母的商量下便为两个孩子举办了婚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两人办完婚礼后想去领结婚证时,却发现两个都是十七八岁的年龄,因此领不了证,而这也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一个伏笔。
婚前两人都是靠爱情在支撑,可婚后苏玉就渐渐开始对自己的丈夫东川感到不满了。东川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因此从小就被骄纵惯了,再加上自己学历也不高,因此在找工作的时候眼高手低,累的不想去做,轻松的又嫌弃工资太低,于是东川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找到工作,甚至还在家啃老。
因此婚后两人就一直争吵不断,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苏玉怀孕。或许是因为孩子的即将出世,东川决定自己确实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了,便下定决心去找工作,可知道孩子出世,东川的工作还是没什么着落,就只是在外打打零工而已。
农村一直有以这样一个观念:男主内女主外。可如今孩子出世之后需要大量的花钱,可东川不仅没有往家里寄钱,还时不时的从家里要钱,渐渐的家里仅有的存款也即将见底了。苏玉此时对东川越来越气,甚至开始后悔当时那么多男生追自己,怎么就看中了最没用的一个了。
看着孩子渐渐没了吃食,苏玉决定不再靠着一事无成的丈夫,于是就把孩子直接给了公公婆婆带,自己则跑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县城的超市当营业员,放假的时候才回去看孩子。超市老板见苏玉做事勤快,为人也机灵,为了想把苏玉长久的留在这里工作,很快就给她涨了工资。
而此时的东川对于自己的工作还在挑三拣四,看不上工资低的,因此即便很早就出来找工作了,但他的工资比苏玉还低。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苏玉开始在东川面前趾高气扬,而东川也自知理亏,因此每次苏玉生气时他便只能呆在一旁默默听着,想着这样就会让苏玉消气。
可苏玉此时却更加看不上东川了,一开始觉得他没有能力,不能像别的男人那样养家糊口,现在更是觉得他又无能又懦弱,因此苏玉便以带孩子为借口与东川分床睡。
也就是在两人冷淡期间,苏玉工作的超市的一个男营业员张林,在苏玉工作的第一天他就注意到了这个性格刚毅但长相甜美的年轻姑娘,由于苏玉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个无用的老公,因此同时都不知道年轻的苏玉不但结婚了,甚至还是一位母亲。因此以为苏玉是个单身姑娘的张林立马对她展开了热情的追求。
对丈夫已经充满失望了的苏玉,此刻在张林的悉心关怀与热情追求下,渐渐对张林产生了好感。在感受过丈夫的懒惰无用之后,她对张林靠着劳动勤勤恳恳的工作感到更满意了,久而久之,苏玉便和张林在一起了。
两人在情深意浓时就开始了同居的生活,这时张林觉得时机已经成熟,而自身的教养也告诉自己不能不给自己的女人一个名分,于是张林向苏玉提出了结婚。苏玉自然喜不自胜地同意了,但随后她又犯了难,不知道怎么跟东川提出离婚,两个人毕竟还有一个孩子,也不是说放下就放下的。
可在放假回家看孩子的时候,苏玉却看到东川不顾三岁大的小孩摔倒在地哭得哇哇大叫,自己却在一旁玩手机玩得不亦乐乎。苏玉连最后一点为难与不舍都没有了,直接就与东川提了离婚,然后扬长而去。
东川看着妻子如此反常,他意识到苏玉可能出轨了。第二天下午东川故意来到苏玉工作的超市,苏玉在上班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反常,然而下班之后却和超市里的一个售货员异常暧昧,甚至还一同进了房间。看到这一幕的东川愤怒至极,甚至想直接冲上去将这一对男女狠狠地打一顿。可这时两人又手挽手出来了,有说有笑的去去参加超市聚会。
东川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他想自己得给他们一个教训。于是自己溜进了苏玉的房间,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刀便躺在床下,东川心想自己一定捉到苏玉出轨的证据,然后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厉害。
谁知这一等就是8个小时,等到苏玉他们回来的时候东川已经在床底下睡着了。尽管如此,还是被两人之间的动静吵醒了,东川再也忍不住了,拿着刀直接冲了出来。张林以为是家里进了贼,因此便立马朝着东川冲了过去,东川见一个小三竟敢还对自己动手,愤怒之下直接用刀刺了过去。见张林无法动弹之后,东川又对着苏玉进行了毒打。无法反抗的苏玉一直等到警察来了之后才得以逃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东川由于提前准备刀具,具有明显的主观伤人意识,但由于他是处在愤怒的情绪之下用刀具伤害了张林,主观并没有想将张林杀死,但张林却由于伤势过重导致抢救无效而死亡,因此该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除此之外东川与苏玉两人之间并不是法定夫妻关系,苏玉并不能算是婚内出轨,因此并不能以出轨而令东川减轻刑罚,因此最终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
倘若东川及时的担起这个家庭的责任,不好吃懒做,吃苦耐劳一些,或许这个家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一个婚姻,是需要两个人的共同付出,身为妻子要理解自己的丈夫,而身为一个男人,更应该在妻子怀孕的时候撑起这一片天空,给足妻子与孩子应有的安全感。只有这样,这个婚姻才能更好地经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