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替父亲背债60万,如今又生二胎,丈夫崩溃直接住进女同事家里
原标题:妻子替父亲背债60万,如今又生二胎,丈夫崩溃直接住进女同事家里
老婆孩子热炕头是人们对幸福美满生活的一种向往,也是一种真实生活的写照。婚姻家庭中,夫妻互相扶持尊重,对孩子尽到抚养教育等责任,让自己过幸福的一生。而在这句话前还有一句就是三十亩地一头牛,在农耕文明中,这些代表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收入来源,能够支撑一个家庭的生活开支。
人要吃饭要生活,都离不开金钱,生活需要支出也就需要有收入的来源,收支平衡让人看到希望,有奔头。但当家庭经济负债过高时,无论是给自己还是给其他家庭成员所造成的便是压抑。一个人的情绪崩溃也许就在一瞬间,但更多时候是在长期压抑的环境下,积累下来的负面情绪和心理上的压力。
有一对结婚已经11年的夫妇傅某和黄某,两人婚后生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儿女双全,在外人眼里这应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已经共同度过了十一年的家庭,却在小儿子出生后,出现了破裂的迹象。
在小儿子出生后,丈夫黄某外出喝酒的次数变多了,脾气也比以前差了很多,还一直和妻子闹离婚。而这一切的源头并非儿子的降生,而是家庭所背负的巨额债务。
在两人结婚前,傅某的父亲因生意上的问题破了产,还背上了债务,随后用女儿的名义借了30万去填补,到最后,傅某便背负上了60余万的债务。在结婚前,黄某知道妻子一家有欠债的情况存在,妻子也在替她爹还债,但当时的他并不知道傅家欠了这么多钱,在一次争吵后,他才看到了妻子手机上一笔又一笔的欠债的记录。
而在两人结婚的这段时间,他也拿出了一些钱去帮妻子,而老丈人和妻子也在慢慢还债。在前些年,傅某的父亲想买辆车,就向女儿要了5000元,傅某在没有和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就把钱借给了父亲。虽然在几天后父亲便将这笔钱还了回来,但事后才得知这件事的黄某也因此和妻子一家有了间隙。
妻子做事前不和他商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其中便有一次妻子背着丈夫,将他的户口转成了非农。而事后妻子解释说,她家里有个矿山,转成非农户口可以分到一笔钱,而这笔钱最终还是被拿去还债了,并没有落到黄某的口袋里。而妻子还有一个亲弟弟,傅家的这笔债却没有让他去承担,对此,黄某也很是不满。
傅某的弟弟去了拉萨开旅店,但由于经济不景气等原因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欠下了一些债务,所以家里并没有让他去帮忙还债。同时傅某的父亲也多次表示,他会把这笔钱都还完的,时间也不会太久,而且傅某的父亲每年也会打给女儿五到八万用来还债。但傅某的父亲身体也不太好了,之前还住过一段时间的医院,所以近期打的钱就少了一些。
而在这些事情并没有赢得丈夫的理解,而妻子傅某也对丈夫有很多怨气。在孩子出生之后,家里的事情和照顾孩子等都是她自己来做,而且对孩子的教育也很不上心。在一次和女儿聊天的过程中,她从女儿的嘴里听到了,黄某曾说小儿子是多余的,女儿是要嫁人的,女儿在学校犯错受批评时还说,“我反正是要嫁人的,他反正也不喜欢我”。
生二胎这件事黄某一开始就不同意,毕竟家里太穷了,他们都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他一个月挣6000元,妻子一个月2000元的工资,还背负着这么多的债,他不愿意让孩子生下来,但最后傅某还是把小儿子给生了下来。在那之后黄某便经常在外面喝酒,把自己灌醉来暂时忘掉这些不如意的事。
而之后的一天晚上,他没有回家,妻子打来电话后,她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对方让她放手,最后,对方让她过来把黄某接走。在接丈夫回家时,黄某并不想跟她回家,所以在那一晚,黄某是在陌生女子家中度过的。而这名女子是他的一个同事,知道他家里的情况对他也很是同情,黄某认为对方很懂自己。
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黄某和傅某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便是名正言顺并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夫妻之间便需要互相忠实来共同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
而且作为父母,对孩子便具有抚养、保护、教育和监管等义务,无论是夫或妻哪一方,都需要尽到自己作为人父、人母的责任。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提供保障和陪伴,让孩子健康幸福地长大。
而且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中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长期还债的压力下,和儿子出生后,黄某便一直和妻子闹离婚,若是离婚,那么傅某所背负的这笔债务将如何划分?这笔债务是由于傅某父亲经营不善,倒闭后所产生的负债,并非二人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背负的债务。当这笔债务不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作为女婿的黄某没必要替岳父偿还这笔债务,但双方可以协议如何去处理这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