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江苏一小三嚣张挑衅原配,原配直接找上门来,场面一度失控
“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
一段婚姻中,倘若男方对感情不忠的话,女性能做什么呢?这句诗或许描写了大多数女人遭遇被出轨之后的模样,为了生活与孩子忍气吞声,所有的苦都自己一个人咽下去。
但毕竟在这段出轨的婚姻中,出轨一方的是过错方,因此妻子在得知丈夫出轨之后,都会怒气冲冲的去找小三当面对质,并要求离开自己丈夫。可在江苏却在街上发生了这样一起引起众人群愤的事件:一名小三竟然当街趾高气扬辱骂原配,并不断挑衅原配试图在其面前争个高下。自古小三都如同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可这位女子却为何如此嚣张呢?
原配刘某是一个温柔恬静的女人,素来不喜与人有过多地接触,就连同如今的丈夫结婚也都是因为家里人催的紧,因此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丈夫,因此对丈夫并没有多大的感情,认为只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婚后不久刘某就生下了一个孩子,孩子与母亲的感情是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即便是性格高冷的刘某,在孩子面前也能笑得十分尽兴。为母则刚,因此即便知道丈夫出轨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刘某选择了视而不见。可令刘某没有想到的是,即便自己不想在此事上多生事端,但这个事端却非要找上自己。
在刘某丈夫去外地出差的时候,小三王某找上了刘某。刘某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静静地看着王某站在自己面前毫无形象的模样,当下只觉得有些好笑。因此便出现了小三大骂原配的场景。一开始不明所以的看热闹的众人还以为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毕竟王某嘴里吐出来的词确实是难听至极,如果不是做了什么极大的错事,那是定然不会骂出口的。
可听着听着就觉得变味了,怎么越听越像是小三逼宫的样子呢,因为王某不停地让刘某离开她的丈夫,这样自己就能更好的与自己的情人长相厮守了,听到这里,周围的人便开始对王某有些异样的眼光了,众人都对她指指点点。
一开始见周围的人都在帮她说话的王某,现下见到自己成为了被指指点点的中心,当下心有不耐,又看到刘某还是静静的看着自己没有丝毫动容,这让王某有了一丝挫败感,但随之而来更多的是愤怒,凭什么自己在这口干舌燥,而她就一幅视若无睹的样子,好像就在看着自己演戏一样。
恼羞成怒的王某此刻想到情人对自己曾经的抱怨:她呀,估计就只有孩子能让她有反应吧。想到这里,王某便开始辱骂的对象由刘某变成了她的孩子。刘某此刻忍无可忍,向着王某走去,众人本以为性格温柔的刘某肯定会吃亏,正准备上前阻拦,然而让他们惊讶的一个场景发生了:刘某直接趁着王某不注意一个过肩摔就把王某摔倒在地,随即跟正在巡逻的民警说清情况之后扬长而去,而小三王某似乎觉得丢了脸面,迟迟没有从地上爬起来。
见此都纷纷为之鼓掌。经过小三这么一闹,刘某决定与丈夫正式提出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此之前,由于刘某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丈夫已经出轨,因此她知道倘若那个时候离婚的话,孩子有极大的可能是不会判给自己的。因为父亲的不但有稳定的工作,并且工作的薪水养一个孩子完全是绰绰有余。而自己虽然说也有自己工作,但比起丈夫的条件确实差太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或许不但会导致自己失去孩子的抚养权,甚至可能离婚后丈夫就会立即给孩子找一个后妈,这是刘某十分不想见到的场景。
而这一次小三的大闹显然给了刘某一个很好的机会,于是刘某冷静地用手机录了音,再加上周围群众拍了视频,现如今证据确凿,刘便开始准备了后续离婚事宜。
更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有权要回财产。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刘某丈夫此次出轨在小三王某身上所花费的每一分钱,刘某都是可以有权力要回来的。毕竟刘某丈夫所花费的钱都是属于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而身为妻子的刘某是有一半的所有权。刘某丈夫为小三所花费的钱完全只是出于他一个人的决定,刘某并不知情也不会同意,因此刘某可以向法院申诉将这笔钱都拿回来。
事已至此,虽说最终审理结果没有出来,但结果显而易见。小三王某此次的大脑不仅没有让自己成功上位,反而还丢了颜面,不仅如此,或许还要面临偿还债务的可能,毕竟情人为她花费的钱肯定不是一点点,不然也不会这么赶着想要逼宫了。并且发生了这样的事之后,也不知道她的情人是否还会愿意跟她继续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