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毒姐案:不满母亲要求男友买房,21岁女儿伙同男友将弟妹活埋
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其实很多有几个孩子的家庭其实都很难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即便都是自己怀胎十月含辛茹苦地生下来,但多多少少都会对某一方有些偏袒。这其中作为长兄长姐的就必须要分担父母的某些责任,稍有不慎或许还会惹来父母的责备。
2000年11月广东佛山却发生了一起震惊众人三观的案件,两个不到6岁的小孩竟然人残忍勒死,被埋在了坑内,而杀害这两个小孩的竟然是他们的亲生姐姐。在后来的审问中,这位姐姐坦白杀害弟弟妹妹的动机竟然只是因为他们抢走了父母对自己的宠爱!这令人简直匪夷所思。
刘婉玲是广东佛山人,那时候的人崇尚“多子多福”的思想,因此父母在生下刘婉玲之后一直都想再多生几个,无奈期盼了多年肚子却一直没有音讯。于是父母便将对儿女的期盼都转变了对刘婉玲的宠爱。
在当刘婉玲在独享父母的宠爱下成长时,十五岁的她却得知了母亲再次怀孕的消息。一开始刘婉玲对母亲肚中不知是弟弟还是妹妹非常期待,想到自己以后在家中能多个人陪伴就感到十分开心。
然而事实并不像刘婉玲想象的那么美好,母亲生完弟弟后接连又生下了一个妹妹。父母的工资虽说养活一家三口是绰绰有余,但突然一下多了两张口吃饭,显然就令父母有些负担不过来了。于是父亲这时选择的外出打工,而母亲也在出了月子之后就立马也去工作了。
而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的责任自然而然就落到了刘婉玲身上来了。从之前独享父母宠爱甚至还能有大把花钱的舒服日子,一下子转变成为不仅要照顾弟弟妹妹一日三餐,就连生活也要开始节衣缩食,甚至母亲一天劳累下来看见房间乱七八糟的时候还会冲着刘婉玲大发雷霆。
渐渐的刘婉玲原本对弟弟妹妹的喜爱转变成了厌恶,她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弟弟妹妹的出世才会变得这么糟糕,是他们抢走了父母对自己独一无二的爱,也是他们毁了自己原本美好的生活。
由于在父母这里得不到关怀与理解,刘婉玲便把这种情感寄托在了爱情上,1999年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来佛山南海县打工的蒋贵阳,在蒋贵阳热情的追求下很快就沉迷在了爱情之中,甚至还趁母亲不在家时将蒋贵阳带到家中。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天母亲因为临时有事便提前回家了,刚好撞到了蒋贵阳在家中与自己的女儿亲密。虽说女儿如今也大了,自己也不好多加干涉女儿的感情生活,因此当下便也没有说什么。
可在后面的相处中,母亲却了解蒋贵阳的父母双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一场意外而离世了。但蒋贵阳并没有因此而激励自己,反而仅仅满足于自己在工厂一个月只够养活自己的微薄的工资。身为母亲,自然不想看到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并跟着他吃苦。
因此母亲提出,只有蒋贵阳能够买一套房,给自己女儿一个稳定的生活,自己便同意女儿与他在一起。对自己父母早就不满的刘婉玲却认为这是母亲在故意刁难蒋贵阳,明知道他肯定买不起,却还要提出这个要求,因此对母亲埋怨愈加多了一分。
这时蒋贵阳不仅不好好劝说刘婉玲,反而在她面前添油加醋,说他们家本来就有一套房却还要让自己买房,肯定是想要刘婉玲搬出去,好把房子留给弟弟妹妹。听到这句话之后,刘婉玲内心开始逐渐扭曲,她愈发坚定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弟弟妹妹的出现才导致的,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房子肯定是自己的,而父母也不会想方设法的把自己赶出去。
于是对弟弟妹妹的不满在男友蒋贵阳的煽动下,渐渐转变成了怨恨,看着在母亲怀里面带微笑的弟弟妹妹,刘婉玲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刺眼,本应该依偎在母亲怀里的是自己才对,是他们抢了自己的位置。
于是在内心极度扭曲,对弟弟妹妹极为怨恨的时候,2000年11月,21岁的刘婉玲趁着母亲不在家,利用糖果将弟弟妹妹带到了山上,对姐姐没有丝毫防备的弟弟妹妹自然是开心的跟着姐姐出了门。在蒋贵阳的配合下将年仅5岁的弟弟以及4岁的妹妹勒死并用土壤掩埋了,看着曾经天真可爱的弟弟妹妹,如今却毫无声息,刘婉玲心中有些许动容,但随即在蒋贵阳的劝说下这一丝愧疚也消失殆尽,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两个孩子莫名失踪,自然会引起众人的注意,母亲怀着焦灼的内心报了警。却万万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两个孩子早已死亡的消息,而这凶手却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令母亲悲痛欲绝,连夜赶回来的父亲也是痛不欲生。即便是亲生兄弟姐妹,但也不能剥夺最基本的生命权,因此警方立即将蒋贵阳与刘婉玲逮捕归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蒋贵阳与刘婉玲二人犯罪手法极为恶劣,竟残忍到对两个小孩子下如此狠手,再加上刘婉玲还是两个孩子的姐姐,该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也被道德伦理所不容,属情节恶劣的故意杀人罪,最终二人被法院判处死刑。
最终只留下父母两人无尽的懊悔,倘若对大女儿多些关心与理解,是不是情况就会就会有所改变,在面对女儿感情问题时,多些沟通,是不是女儿就不会在蒋贵阳的挑唆下误入歧途。而这一切,即便再后悔,也无法重来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