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一起公公多次强占儿媳酿成的血案
虽说忍一时风平浪静,但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当遇到事情的时候不去解决,而只是一昧的忍耐,当到达那个底线之后,一旦爆发,则必定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
2008年河南就爆发一桩因长期忍耐,最终导致命案的悲剧。当警方接到报案立即赶往现场之后,发现一位年轻男子正拿着一把血淋淋的刀面露惊恐地站在血泊之中,而他的脚底下正躺着早已没有气息的老人尸体,除此之外,房屋的角落中还蹲着一对脑瘫母女。
这个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而这个老人又是做了什么,竟然能让这个年轻男子直接将其杀害?是积怨已久,还是单纯报复呢?
李宣理出生于河南的一个贫苦家庭,因此家里孩子众多,因此其亲生父母便将三岁李宣理送给了一对无法生育的家庭。领养他的家庭由于只有李宣理这一个小孩,虽说是把李宣理捧在手心里,但因为家里也算不上富裕,因此便只能靠着养父在田间务农来维持生计。
然而麻绳总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养父因病去世之后,养母迫于无奈,为了能给李宣理生活保障,于是便带着李宣理嫁给了邻村捡破烂的李某。而李某愿意娶李宣理的养母主要还是因为她有个儿子,李某年纪本就不小了,他自知肯定没有那户人家的女儿会看上以靠捡破烂为生的自己,因此当得知自己还能白捡一个儿子为自己养老送终的时候,李某立刻就答应了。
可事情总是那么不尽人愿。李宣理因为从小就遭到亲生父母的抛弃,便养成了一个胆小怕事的性子,再加上养父养母对他的溺爱,这才导致即便已经成年的他,却还要跟着母亲改嫁,继续居住在继父的家里。
因此当李某得知李宣理连废品都捡不好的时候,大失所望的他不仅对这段婚姻感到十分后悔,认为自己不仅享受不了单身的乐趣,还要白白养活两个成年人,越想越气的他便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李宣理及其养母身上,对他们动辄打骂。
身体本就不行的养母便在李某的打骂下,各器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衰败,最终还是离开了。但这并没有引起李某的愧疚,反而内心更加厌烦,于是便将所有的气都对着李宣理一个人发泄,本就胆小怕事的李宣理更是谨小慎微,即便他对李某的行为非常不满,但在打骂下对李某产生了深深的恐惧感。
这一忍就是十年,直到李宣理30岁时,邻居给他介绍了一门婚事之后,李某这才渐渐减少了对李宣理的打骂。虽说李宣理的妻子是一个脑瘫患者,但李宣理自知自己的条件也没有谁能看得上,再加上妻子模样长得确实俊俏,因此当下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两人便在两边长辈的商榷下为他们办理了婚礼,婚后不久便生下了一个孩子,但可惜的是,孩子也继承了母亲的脑瘫。但李宣理并没有因此而颓废,反而振作起来,为了给妻儿更好的生活,李宣理决定外出找些事做
可令李宣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虽然自从结婚后李某确实减少了对自己的打骂,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因为李某良心发现,不想让自己在妻子面前太丢脸,然而当他在一次偶然回家发现继父躺在妻子的床上之后,这才发现李某原来是将注意力投射到了妻子的身上。
妻子是一个脑瘫患者,因此她绝对不可能生出不安分的思想,而这唯一有可能的就是李某对其的色心。没有哪个男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其他男人糟蹋,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自己的父亲。因此当李宣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一改常态的懦弱立马上前质问。而李某则因为第一次被儿子发现,心中有些愧疚,因此便向李宣理表示自己的歉意,并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
值得一提的是,行为人在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的时候,仍然还要非法与其发生X行为的行为,都构成了QJ罪。因此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倘若李宣理选择报警的话,一定可以让李某得到严惩。
然而李宣理想到自己还要住在李某家里,并且这件事闹大了丢脸的还是自己,再加上一贯的逃离思维,最后李宣理还是选择了不再追究。可他没想到,正是他的容忍,让李某的行为愈加的放肆。
甚至当李宣理再次发现李某又引诱妻子委身于他的时候,李某竟然直接对怒不可遏的李宣理视若无睹,甚至还当着一脸挑衅的对李宣理说:“我就QJ她了,你能把我怎么样,除非你滚出我家啊。”
这让本就处于怒火之中的李宣理更加愤怒,一时之间失去了理智的他直接跑到厨房拿刀,向李某冲了过去,等邻居听到动静报案,警方赶来之后一切都为时已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案件中,李宣理残忍杀害了继父,导致李某生命的结束,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上应该是要被判处死刑的。但因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因婚姻家庭的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虽然李宣理在一时冲动下杀害了李某,但李某对于此次矛盾激化负有直接的责任,倘若不是李某一次又一次QF李宣理的妻子,甚至还挑衅他,或许李宣理还是有可能会一直忍耐下去也不一定。因此最终当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的时候,一般不应出死刑立即执行,于是最终法院判处李宣理无期徒刑。
虽说李某犯了罪,但罪不至死,而李宣理却因为性格的缺陷,选择了忍耐,但这又能够忍多久呢,倘若一开始他就能够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选择独立自强,或许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