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孩被后妈赶出家,亲戚将他收留养大后,拒绝和父亲相认纪实
网络上有这么一句话,“有后妈就会有后爸”,这句话虽然可能会有些过于偏颇,但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这种情况,32岁的刘某就拥有这样一位“后爸”。
3岁那年,刘某的父母离婚了,母亲带着孩子不好改嫁,刘某被判给了父亲。一开始父亲对这个儿子还是很疼爱的,但随着刘父娶了新的妻子后,刘某的地位开始直线下降,尤其是继母又给刘父生了个儿子,刘某这个大儿子在家中更是显得可有可无。
对刘某来说自己已经跟这个家格格不入,刘父每次总是询问小儿子相关的事情,继母更是当自己是空气,甚至没事嘲讽几句。对于这一切刘某本来都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可继母之后的一件事却让他再也无法忍受。
在刘某7岁的某一天,他刚回到家没多久,继母突然翻箱倒柜说丢了五块钱。那个时候的五块钱可比现在值钱的多,看到刘某回来,继母斩钉截铁表示,一定是刘某拿了这五块钱,并且唾骂他是个小偷。
年幼的刘某还不能理解栽赃陷害这种事,只是委屈地表示自己并没有拿这五块钱,甚至将所有包包跟口袋都翻出来给继母看了一遍。可继母一口咬定就是刘某拿的,还说他肯定已经把钱花了去买零食吃。
刘某找到父亲想要父亲主持公道,但此时的刘父全身心都站在新娶的妻子那边,不分青红皂白就认为刘某在说谎,逼着他道歉。
刘某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不能承认自己没做过的事,打死也不肯道歉,继母干脆将他赶出了家门。
那个时候的刘某才刚上小学,却被继母关在门外一关就是好几个小时,刘父甚至都不担心这么小的孩子出意外。这个时候刘某终于意识到,那个曾经会关爱自己的父亲真的消失了,他不再是自己的父亲,只是继母的丈夫。
失望的刘某拖着疲乏的身体来到了爷爷奶奶家,爷爷奶奶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后也只是无奈叹了一口气,他们明白这事是刘某受委屈了,可刘父之后的日子却是要跟妻子一起过,这件事似乎也只能让刘某受着这份委屈。
深夜时分刘父终于过来接刘某回家,刘某一开始还以为是父亲终于肯相信自己,但回家后等待他的还是父亲的训斥,以及继母洋洋得意的一张脸,这让刘某厌烦不已。
之后的日子中刘某跑到爷爷奶奶家好几次,一开始父亲还会来接他,但多跑了几次以后刘父再也不来了,只是留下一些钱财,当作刘某的抚养费,再之后连这些微薄的钱财都没有了。
刘某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自己照顾自己都不利索,更别说照顾好刘某,他的二叔不放心二老自己呆着,打算将他们接回去抚养。
在那段时间内刘某一直特别忐忑,生怕爷爷奶奶真的去二叔家住了,那样自己又得回到刘父家中,他觉得自己如果再回去,肯定要疯掉。
看到刘某那副可怜的模样,二叔动了恻隐之心,最终决定将刘某跟老两口一起接回家住,既赡养老人,也抚养侄子。
一开始刘父还会过来跟二叔说一下抚养刘某的一些事,但之后又是同样的剧情,刘父不再过来,连生活费都没有一分,全靠二叔跟二婶好心救济。
对于刘某的到来二婶一开始颇有微词,毕竟谁都不喜欢自家多出一张长期吃饭的嘴。可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二婶再也没有提让刘某回去之事,毕竟这个孩子的确可怜。
父母离婚、寄人篱下、遭到亲生父亲厌弃,这种种经历让刘某迅速长大,拥有了不同与同龄人的成熟,他比任何人都知道好好学习考上大学的重要性。
当刘某寒窗苦读最终考上大学,成为了整个家族中难得的大学生时,不仅获得了周围邻居的赞叹,就连好久不见的刘父都冒了出来。
刘父在得知刘某考上大学后一改曾经不闻不问的态度,经常跑来找刘某“培养感情”,还经常在外面说考上大学的那个刘某是自己的儿子,但刘某一次都没承认过。
刘某对刘父的这一套行为厌烦极了,他根本就不认这个父亲,哪怕周围亲戚再怎么劝说他也不肯认。
刘父也曾哭着找刘某诉说自己的难处,可大学毕业后的刘某早已拥有了新的生活,已经不再稀罕那迟来的“父爱”。
2022年5月,刘父因车祸住院,刘某哪怕从亲戚那得到了消息,但始终未曾去看一眼。在刘某看来,既然父亲对自己从未起到抚养的责任,那自己又为何要赡养他呢?
刘某的这种心态我相信大家都能够理解,他对父亲的心中还是有怨念的。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刘某的行为其实并不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条规定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抚养与赡养关系,并不因某一方的没执行而受到终止,换句话来说就是刘父当年没有抚养刘某,是刘父的失职,刘某可以对此提出异议,甚至追回自己的抚养费;但刘父不抚养刘某这件事,并不能作为刘某不赡养刘父的理由,因为只要刘某是刘父的孩子,就必须尽到赡养他的义务。
不过话说回来,夫妻都没有隔夜仇,更遑论父子之间。诚然刘父曾很对不起刘某,但他毕竟是刘某的父亲,不说让二者关系一如往常,但等到刘父真的失去自理能力的时候,刘某还是需要尽一份子女的义务,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