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男子惨死玉米地,10年后靠DNA破案,凶手身份令人愤怒
2011年3月11日凌晨,内蒙古通辽市某地的村民去到庄稼地看玉米的长势,希望能是个丰收年,却不料远远瞥见地里有被烧焦的东西。一开始,村民还以为是有人缺德,跑到庄稼地焚烧东西,然而走进一看,村民越发觉得像是个人,慌忙报警,还被吓得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然而警方勘验现场、走访排查后却没能得到更多的线索,只能够确定死者是名年轻男性,年龄大概在25岁至35岁之间,已经被烧得炭化,面目全非,但经尸检后得知,死者的口鼻内没有碳末,意味着死者是被凶手杀害后,用被子包裹着尸体进行了焚毁。
不过此处地方较为偏僻,而且在当时,监控摄像头还没有现今普遍,给警方的侦查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警方也对当地的男性失踪人口进行了排查,却也是一无所获,这人究竟是谁?
直到10年后,利用先进的刑侦技术,经DNA比对结果,该案才有了新的进展:吉林省白城市某村的韩某就是在2011年失踪的,而且还是在内蒙通辽市某地失踪的,属于案发地附近,并且离奇的是,韩某失踪后,其妻候某一家并没有报失踪案,还很快卖掉了小旅馆,举家搬走了。
调查了解到,韩某与侯某是在2010年步入了婚姻,婚后是与侯某的娘家人住在一起,生有一子,通过对韩某儿子的血样检测,已经能够确认那具在玉米地被焚毁的男尸就是韩某,而凶手的身份却令人愤怒,竟是韩某的丈母娘。
侯某的母亲当即承认了是她杀害了韩某,并进行了焚尸,不过侦查人员根据已有的线索和证据认为该案仅由侯某的母亲一人完成,是太可能的,侯某的力量有限,而且不会开车,该案还有其他人参与。
虽然侯某的母亲想要独揽罪行,甚至称杀害韩某,她并不感到后悔,也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侦查人员推测侯某的母亲有所隐瞒,肯定是为了维护自己最亲近的,侯某对该案也不可能不知。
最终侯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如实供述出是她和弟弟一起帮助母亲完成了抛尸、分尸的行为。而侯某的母亲之所以会杀害自己的女婿,自然是与女儿的婚姻有关。
侯某在遇到韩某之前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对她的打击不小,而韩某在刚与侯某接触那会表现得十分殷勤、体贴,对侯某嘘寒问暖,侯某就想着找个可靠的人,组建一个可依靠的家庭,很快就和韩某走到了一起,以为他是那个对的人。
侯某的父母也只希望女儿能过得好,既然女儿对韩某很是满意,韩某对女儿也十分关心,那么他们也不介意支持小两口开家旅馆,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不过婚后没多久,韩某就原形毕露了,脾气暴躁,毫不体贴,甚至都不管侯某已经怀孕,对其进行家暴。
旅馆里的人都知道韩某对侯某不好,因为韩某也不在外人面前伪装,对侯某趾高气扬、拳打脚踢,侯某挺后悔的,觉得自己识人不清,但孩子已经快要生了,侯某及其父母就想着孩子生下来后,韩某或许会有所变化。
但并没有,而且韩某不允许侯某跟任何男性讲话,否则韩某就会动手,以至于侯某看到同村的熟人,都吓得不敢吱声。不过侯某却发现韩某出轨了,遂再次提出了离婚,但韩某不同意,还以杀害侯某全家进行威胁,有一次,更是带着一伙人冲进了家。
不过人的忍耐终究是有限的,更何况韩某变本加厉,对岳父母也毫不尊敬。起先侯某的父母也害怕韩某对他们实施报复,都没敢报警,一忍再忍,但当侯某的母亲亲眼目睹被韩某殴打,韩某甚至用电线勒住了女儿的脖子……候某的母亲愤怒不已,把女儿救下来后就已生出了杀害韩某的想法。
韩某大概也没想到这一家人胆小至极,被他恐吓的吓破了胆,竟还有胆子杀害他。而韩某是跟侯某的娘家人住在一起,所以侯某的母亲很快就逮着了机会,趁夜将韩某杀害,然后侯某和弟弟帮母亲把尸体抬上了车,运到了郊外的玉米地进行了焚毁。
侯某一家人对外宣称韩某跟情人跑了,还多次给韩某的父母打电话,问有没有韩某的消息。韩某的家人其实并不太知道他的消息,因为对他的德行再熟悉不过,所以也没多过问,不管韩某是死是活,因此该案直到案发十年后才被侦破。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犯罪嫌疑人毁尸灭迹,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但法院审理该案也可能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对侯某及其弟弟两名被告人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考虑到该案的性质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被害人在起因上存在过错,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韩某的母亲大概率也不太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后,家暴也很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或虐待罪,遇到家暴的问题,应及时报警,忍耐只会让对方更加猖狂、毫无顾忌,继而引发更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