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捉奸事件回顾:丈夫与女秘书同居,妻子抓现行,场面逐渐失控
福建省福鼎市的一名女子因丈夫出轨带着朋友去捉奸,本是一场原配怒骂小三的场景,可谁知却被小三一纸状告到了法庭,经法院判处原配竟然要向小三赔礼道歉。这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怎么到最后却是原配的错呢?
唐小姐出生于福建省福鼎市,大学毕业之后,在家里的介绍下认识当时家庭条件优越的朱先生。由于唐小姐模样俏丽甜美,再加上朱先生也是一表人才,一来二往,再加上双方家人的撮合下,两人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两人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在此期间唐小姐也怀了一个宝宝。本来是在家啃老的朱先生似乎是开始意识到自己要成为一个父亲了,不能一直再这样依靠父母了,于是便对妻子提议自己想出去打拼,这样以后也能给妻儿更好的生活,不至于坐吃空山。
唐小姐也非常支持朱先生的决定,认为两个人总是靠父母的支持确实不好。得到妻子的支持之后,朱先生立马就开始付诸于行动。
虽说朱先生之前喜欢玩乐,但确实是有经商头脑。虽说一开始的时候到处碰壁,每次回家都是烦闷不已,唐小姐知道朱先生的不容易,即便怀着孕,但每天晚上仍然会陪在朱先生的身边宽慰他。
终于熬过了这一段艰难的时刻,朱先生看准了商机,在外地开了一个工厂。渐渐的工厂越做越大,事业蒸蒸日上的朱先生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妻子的支持与陪伴。因此即便工厂到家需要三四个小时的车距,但每周只要一得空闲,就会回家陪着妻子和孩子。
丈夫疼爱,孩子懂事,唐小姐当时觉得自己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随着时间的日益流逝,唐小姐开始感到不对劲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丈夫回来的次数开始变少了,甚至有些时候就算回来也是对自己不理不睬,整日盯着自己的手机,唐小姐问及怎么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朱先生却支支吾吾的说可能是工作太忙了吧。
这让唐小姐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自己的丈夫可能在外面有人了。毕竟现在工厂已经进入了正常运转的状态,所以朱先生根本不可能比之前创业的时候还忙。于是唐小姐便让自己在丈夫公司工作的弟弟去打探一下情况。
这一打探就让唐小姐如鲠在喉,她万万没有想到朱先生竟然早就与自己的女秘书颜女士发生了苟且。两人因为工作的原因朝夕相处,慢慢的两个人之间就产生感情,但由于双方都有自己的家室,因此两个人经常私下约会开房。
得知此事唐小姐立马跟朱先生提出离婚,可现在正在事业上升期的朱先生怎么会同意离婚,不说自己家人这边不会同意,自己与情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即便夫妻二人为了这件事吵得不可开交,但朱先生始终没有同意。
但朱女士是个性格刚硬的女子,她绝不会原谅和一个出轨的丈夫一起生活,因此便开始私下收集朱先生与颜女士出轨的证据。
一天晚上,在工厂工作的弟弟偶然间发现朱先生与颜女士一同坐车离开了工厂,于是弟弟赶紧跟了上去,却发现这两人的目的地竟然酒店,为姐姐感到不平的弟弟立马打电话给了唐小姐。唐小姐心想这次终于能够抓到出轨的证据了。
于是唐小姐在当晚10点带着相机怒气冲冲的来到了酒店,强行闯入之后趁着朱先生和颜女士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拍下了二人之间的裸照。唐小姐想凭借着确之凿凿的证据让朱先生同意离婚,可朱先生这次却以为了孩子为由再一次拒绝了。
唐小姐见私下离婚不成,于是一气之下就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在平分夫妻财产的前提下,朱先生还需要对自己进行2万元的经济补偿。为了提供证据,唐小姐直接将自己拍到的两人的裸照提供了法院。
本以为只要等着结果出来之后就准备拿着属于自己的财产以及孩子痛痛快快离开的唐小姐。却没想到竟然被小三告上了法院。颜女士认为唐小姐将自己的裸照作为证据上交给法院,这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于是便要求唐小姐赔偿自己5千元的精神损失费,交出所有照片的同时还要向自己赔礼道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唐小姐未经许可就带人进入了颜女士所住的酒店,且未经当事人许可就拍下了裸照,这确实侵犯了颜女士的隐私权。但由于从唐小姐的拍照意图来看只是为了证明二人之间有出轨的行为,仅仅是将照片作为证据向国家审判机关出示,主观上并没有故意揭露颜女士的隐私,因此最后法院只是让唐女士向颜女士道歉。
此时的朱先生也知道自己的婚姻也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于是便同意了与唐小姐的协商离婚,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向颜女士道了歉之后的唐女士再也没有任何留恋,带着孩子与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潇洒的离开了。
这也告诉我们,虽然男方出轨确实有错,可唐小姐在取证的时候也没有注意保护自己。虽然说婚姻出轨中,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律会偏向于无过错方,但一定要注意取证方式切不可违背法律,否则像唐小姐这样却还要向颜女士道歉,可想而知当时得有多憋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