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男子被害后情妇9次认罪仍被释放,女法官:另有隐情
贵州省一名女法官可谓称得上是铁面无私、明察秋毫的时代楷模。
2013年3月25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法院的女法官张海波审理了一件已经结案的凶杀案件。
当她查阅卷宗后发现了许多的疑点,随后便将9次审讯中承认自己杀了人的凶手当庭无罪释放。
这个结果顿时引来了被害者家属的不满,随后对她冷嘲热讽,还出言诬陷她。
在张海波背负骂名的三年后,一次意外的收获,使得被害人家属纷纷对她道歉,这是怎么一回事?
畸形的恋爱
这位被张海波判定无罪释放的女子名叫陶红,是本案死者的情人。
2008年4月4日,这一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
遵义市湄潭县的陶红在祭奠先人的时候,遇见了同样过来祭祀的冉金波。
在陶红美丽的外表吸引下,已经成家的冉金波还是没能抵住内心的欲望,使用了浑身的解数终于取得了陶红的联系方式。
冉金波的老家在湄潭县,多年前去往遵义市打拼,在商业圈里也是小有成就。
多年的从商经历也让冉金波练就了能说会道的本事,之后的一段时间,两人通过不断地聊天,也顺利地取得了陶红的好感。
但是陶红还是对他有家室的问题存在抵触的心理,但是在冉金波的花言巧语之下,还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冉金波对她说过这样一句话:“你只要跟了我,我就找个机会和媳妇离婚,然后把你光明正大地娶进门。”
就这样,陶红答应了冉金波的“追求”,并保持了将近三年的“地下恋情”。
这三年中间,陶红曾多次问他何时能离婚,都被冉金波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
2011年的“清明节”,冉金波又回到老家祭祀,但由于多日未见陶红甚是“想念”,于是向其媳妇谎称有业务要谈留了下来。
随后,冉金波就回到了老家居住,并告诉了陶红。
但是在两人这一次“约会”的时候,还是发生了“意外”的事故。
情人身亡
2011年4月7日,冉金波的侄女冉丽丽(化名)这天一大早,来到了他的住处。
因为冉金波一家搬到了市里定居,所以将这所房子交给了住校的侄女使用,她偶尔也会在这里放点书本和日常用品。
就在冉丽丽来到家门口的时候,却是发现房门没锁,只是虚掩着,这令她很疑惑:“难道叔叔还没走么?”
当她打开门的那一刻,发现地面上有些凌乱的血迹,还有一股浓浓的血腥气息扑面而来。
她小心翼翼地顺着血迹走到卧室门口,眼前的景象顿时让她花容失色,惊叫一声扭头跑到了门口,随即大喊:“救命啊,来人啊。”
大叫声在楼道里格外刺耳,随后楼上楼下的邻居们纷纷走出房间,来到了事发地,当看到眼前的情况后,慌慌张张地报了警。
没过多久,接到人命案的警方迅速来到了现场,并开始进行封锁勘察。
可疑的女人
死者冉金波倒在血泊中,从现场血迹凝固度来看,他早已死亡多时,并且在他身旁一把“羊角刀”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经过法医的比对后,这把“羊角刀”就是杀了冉金波的凶器。
随后警方调取了这附近的监控,根据监控资料显示,一个可疑的女人进入警方的视线。
当警方调查出此女的身份后,立即将她逮捕归案。
陶红被带到警局后,眼神躲闪,神情慌张不已。
在刚开始审讯的时候,陶红并不承认她是凶手。
据她所言,是一个小偷闯进了冉金波的家里偷东西,结果被熟睡的两人发现了。
于是冉金波上前与其搏斗时,被小偷用刀杀了,而陶红在小偷的威胁下没有反抗,也没有报警。
在小偷离去后,陶红也慌忙逃出,回了自己的家里。
但这些说法并不能证明她的清白,警方通过对监控的梳理,并未发现当时有其他可疑人物出现。
反而陶红在看清楚凶手长相后,却安然无恙被他放了,这些证据和陶红慌张的神情表明,她很有可能在说谎。
在警方的再三审讯之下,陶红似乎支撑不住心理的压力,最终承认了犯罪的事实,并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据她供述,在那天晚上,陶红如约来到了冉金波的家里,并再次提出了让他赶紧离婚的事情,结果却遭到了冉金波的反对意见,于是她在愤怒之下将其杀害,并逃离了现场。
警方对陶红提审了13次,前4次一直在辩解,后来的9次全都承认了犯罪的事实。
心思缜密的女法官
负责此次案件的主审官叫张海波的女法官,她是有着丰富断案经历的一名优秀法官。
张海波在接收到警方交来的卷宗后,对其事件进行了梳理。
但整个过程被看完后,她觉得其中还有很多的疑点没有被揭露,同时也让她觉得这很有可能是一起冤案。
首先,陶红在前4次的审讯中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第二点,警方对“羊角刀”上的指纹鉴定结果并不是陶红所留。
这么明显的疏漏,怎么会形成的呢?
有问题当然要求证了,张海波在将自己所发现的疑点告诉同事后,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同。
随后,张海波便和同事一起来到了案发现场。
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观察,死者张海波在生前曾与凶手进行过激烈的搏斗。
而从激烈程度来看,凶手很有可能是一名身强力壮的男子,陶红柔弱的身躯并不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身高1米6的陶红,怎么会打得过1米7多的冉金波呢?
而且从现场血迹判断,凶手在行凶后身上一定会留下被害人的血迹。
可当陶红被抓时依然穿着当天案发时所穿的衣服,上面干干净净并无任何血迹。
法医对洗手间和厨房等有水的地方进行过检测,并未发现有任何血迹。
甚至包括当天的用水量进行检查,都显示一切正常。
张海波经过缜密的分析和调查后,认定凶手另有他人,而陶红则是被冤枉的,并将此事上报给了法院。
陶红的律师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立即向法院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这是当年史无前例的一次申请。
法院的宣判
时间来到2012年3月23日,这一天湄潭县法院对陶红一案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虽然陶红坦露了自己的罪行,承认了自己是杀害冉金波的凶手,但是一些疑点仍不能确定她是凶手的事实。
第一点,凶器“羊角刀”是如何出现的;
第二点,陶红所说的小偷到底是不是真的;
第三点,陶红柔弱的身躯是如何与强壮的冉金波发生激烈搏斗的;
第四点,陶红的身上为什么没有被害人的血迹;
第五点,冉金波和陶红的钱包如何消失不见的;
第六点,凶器上为什么不是陶红的指纹;
第七点,陶红为什么在4次审讯中辩驳自己不是凶手?
以上的问题,警方都没能给出实质的证据来证明陶红是凶手,于是张海波女法官将此案延期审理。
2013年3月25日,法院对陶红一案再审。
在经过漫长的案件梳理过程后,主审此案的女法官张海波当庭宣布陶红谋杀一案不成立,将她无罪释放。
陶红面对审判结果惊讶地张开了嘴巴,久久未能合上:“她为什么要帮自己?”
而同样的,这个结果让冉金波的家人一时无法接受,并对张海波破口大骂。
“你是怎么判案的,她自己都承认了罪行,你还在颠倒黑白。”
“你是不是收了陶红的好处了,这么帮她做事。”
各种污言秽语的传来,张海波仍面不改色,她既然决定帮陶红翻案,也早就料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
同时,她也坚信,正义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真凶现身
本案的意外结局,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一些不堪入目的言论,也让张海波的名誉受到了不可避免的损失,然而张海波仍旧坚守本心,时刻关注着这个案件的发展。
2014年的春天,一次意外的消息打破了张海波这几年来背负骂名的生活。
有一天,湄潭县的牢房里一名犯人找到了管教员。
他告诉管教员,前不久进来的一个名叫黎强(化名)的强奸犯,他在和自己聊天时炫耀自己曾在3年前杀过人。
并且还将案发的时间、地点等情况说得很详细,很明显就是真实发生的案件。
管教员觉得这件事情非比寻常,连忙上报给了上级。
警方在接到消息后,迅速派来了警方对其实施了突击审讯,而在警方的心理攻势下,黎强最终还是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案发经过
原来,在2011年他潜入一个老旧单元楼行窃,本来他事先踩过点,这户人家经常没人居住,随后就撬开门走了进去。
当他正在行窃时,却被从卧室走出的一男子发现,在两人的搏斗中随手拿起腰间别着的“羊角刀”,失手之下将冉金波杀死。
眼看杀了人,黎强在惊慌失措下只是恐吓了陶红几句后,就带着他们的钱包仓皇逃离。
后来黎强安然度过一段时间后,发现警方并没有查到他的头上,于是就又大起胆子继续干起了老本行。
在一次犯下强奸案后,被警方当场逮捕归案,送到了牢房,之后在和同窗狱友关系熟络后,便吹起了牛。
狱友在得知他还有命案后,心中一喜:“自己立功表现的机会来了。”
于是他在不动声色地交谈后,来到管教处举报了黎强。
真相大白
事情到了这里,冉金波的亲属也知道了他们冤枉了好人,并上门向张海波发出诚挚的道歉。
而那些围观群众也后悔自己的言行,并对张海波发表了赞扬之声。
2015年12月21日,逍遥4年多的黎强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2019年,因为张海波的出色表现,被贵州省高级法院授予了个人二等功。
后记
古有凌云壮志的“包青天”铁面无私、公正廉明,现代也有一位诚挚的女法官断案如神。
她理性分析案件的始末,找出了案件的可疑之处,防止了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背负骂名的那几年,虽然她并不在意,但哪有人会在受到被人冷眼与嘲讽时真正做到无动于衷呢?
正义来临的那一刻,她也终于得到了人们的尊敬。
如果世间多一些张海波这样的法官,那么将会规避很多的错误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