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安徽颍上县一场私奔未果引发的伦理悲剧
1996年10月20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江口镇村民在附近的树林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一听立即派遣民警、法医赶往现场,尸体被深绿色的尼龙绳捆得蜷缩扭曲装在蛇皮袋中,面部头部满是血迹。尸检结果显示:该尸体为男性,年龄大约在十几二十岁左右,死因是钝器击打头部导致的颅脑损伤,同时伴有机械性窒息。
江口镇的群众不认识死者,但有村民见过可能的凶手,朱某文当时与几个人在守夜。凌晨时听到门口有人说话,觉得奇怪遂出门查看,隐约看到一男一女扛着个蛇皮袋。他以为是小偷,立即大叫一声站住,谁知对方做贼心虚丢下蛇皮袋就跑了。守夜的几个人年纪都不小,一追还没追上,只好返回查看蛇皮袋。
结果发现了尸体,那对逃跑的男女很可能就是凶手,不过遗憾的是朱某文并没能看清他们长什么样。从受害人仅着睡衣来看,他应该是在熟睡中遭到袭击身亡,那么凶手必然与其相识。且从凶手杀人后抛尸的手法来看,他们应该不是本地人,遂以抛尸点为中心开始向外摸排走访旅馆、租房看是否有可疑的外地人。
结果在一家小旅馆发现了问题,该旅馆某房间的床头与墙壁,发现了喷溅的血迹。并且窗沿上有一道绳子压出来的痕迹,窗户下有许多凌乱的脚印,沿这扇窗户过后门走三四百米就是发现尸体的树林。可以确定,这儿就是第一案发现场,无奈当时不像现在登记详细。只能靠着旅馆老板的回忆,幸好旅馆老板对他们印象还比较深,死者名叫高辉。
案发前几天与一年轻女子入住,两人看起来感情不错,出入成双。女子在高辉死亡后失踪,不知去向,她应该就是逃跑的女人。旅馆老板曾见过装高辉尸体的袋子出现在她手里,另外有一个可疑男人在案发前一天入住旅馆楼下,也于案发当日失踪。这两个人有很大嫌疑,还没等警方找出他们的身份线索,另一边张贴出去的寻尸告示就有了回应。
高辉的姐姐就住在附近,据她所说江口是他们的老家,后来因父亲工作需要。弟弟与父母都搬去了淮北,只剩嫁到江口的她住在这儿,弟弟是忽然到访的。他并没有提一起前去的女人,只表示想来看看姐姐,姐姐也没有感到异常。因为高辉以前也有过来看姐姐的经历,等找上高家父母,警方这才知道 事情的真相。
17岁的高辉还在就读高中,谁知本该好好读书的他,却跟26岁的李从兰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果仅仅是相恋也就罢了,偏偏这李从兰是有夫之妇,只是她的丈夫李雨三常年在外而已。故怀疑很可能就是这段不伦恋导致了悲剧,可没想到的是李雨三夫妻十分狡猾,居然逃得无影无踪。
一直到16年后,警方发现一个叫刘莉的女人跟李从兰家人联系过,一查发现她就是潜逃的李从兰。李从兰落网后,警方这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来还真是她与高辉的不正当关系惹的祸。李从兰21岁嫁给李雨三,婚后育有一个儿子,李雨三为一家人的生计外出务工。只剩她一人在家照顾孩子,常年独守空房,寂寞难耐的李从兰与高辉走到了一起。
高辉回家后发现了妻子的出轨,痛打高辉一顿,高辉却并未因此退缩。反而萌生出带李从兰远走高飞的想法,据李从兰说她本来不肯,是高辉威胁不私奔就害她儿子才同意的。但事情真相如何不得而知,只能肯定,高辉与李从兰私奔了。两人跑去江口镇,事到临头,李从兰又反悔了。悄悄叫来丈夫接她回家,李从兰想的是回去就好,可李雨三却趁夜偷袭了高辉。
在将其砸昏后,又威胁李从兰掐死高辉,事后两人想抛尸掩盖罪行。结果半路被朱某文发现,这便有了开头那一出,那么李雨三去哪儿了呢?两人出逃后,辗转去过北京、广东,一起犯下过血案的他们却并未能改掉脾气。依然争吵不断,实在过不下去就分开了,李从兰摸去广州重新结婚生子隐藏十六年。
诚然,高辉与李从兰的相恋确实违背道德,但李雨三不应该以杀人作为报复。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他们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到高辉有错在先,此案系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要十分慎重。
另外,李雨三是主犯,故判得要比李从兰严重。最终,法院判处李雨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李从兰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附带不等的民事赔偿,22年,这两个杀人凶手都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可怜高辉因为一段畸恋丧了命,他还那么年轻,如果没有这件事或许如今也结婚生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