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9岁青年偷黄书被发现,残忍杀害空房艳妇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导语
“君子好色,发乎于情,止乎于礼。”
喜爱美好的东西是人的本质,但是在生活中凡事都要有度数,若毫无节制的充满淫欲之情,放纵欲望,往往会酿成悲惨结局,身体上的疾病是轻者,严重者甚至会和今天的主人公一样,走向违法犯罪。
据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犯罪都起于欲望,一半以上的强奸犯都曾纵欲过度。今天就来回顾一个因为三本黄书,欲望焚身,杀害农村艳妇将自己逼进牢狱的案例。
案例回顾
2003年一天,李光从寄宿学校回家,因为临近考试,多日未回家,李光十分想念自己的家人,刚推开自己家门,就高兴地询问母亲吃什么。
可是许久母亲并未回答,李光再三呼唤母亲未果,放下书包去主卧查看,这一看不要紧,只见母亲倒在血泊之中,头部已经被钝器伤的面目全非,血液已经凝固,李光吓得连忙后退,在邻居的帮助下报了警。
钝器伤头,当场死亡
警方迅速到达现场,技术人员发现,李光家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受害人头部被类似锤子的物体敲打多次,敲击力度大当场死亡。现场喷溅的鲜血足以证明案件的残忍性。
从各方面来看,遇害时间已经有一天之久,而在凶案现场,警方还发现了几枚残缺指纹和三本黄书,两张黄色影像光盘。
花枝招展,艳妇独守空门
据了解,李光家庭并不和谐,李光母亲刘某没有工作,仅靠着李光父亲的收入养活全家,李光父亲在外地打工,很长时间才能回家一次,多半时间是为了孩子和家庭奋斗。
母亲刘某在村民口中也不是省油的灯,40岁的刘某成日浓妆艳彩,人本身就漂亮,加上打扮,更是直钩男人心。刘某的衣服就有好几套,独守空门的艳妇可没少遭到村民的议论。
随着调查,警方逐渐地把杀人缘由往情杀和谋色方面靠拢。
19岁偷看女人睡觉的青年
根据现场勘查和指纹对比分析,警方将嫌疑犯锁定在18-30岁的本地人身上,以情性为切入点,警方搜寻到徐强与本案完美契合。
徐强19岁,辍学在家无业游民,曾多次偷看村中妇女洗澡睡觉被村民发现。且与受害人一家的矛盾利害关系较为突出。3月份,徐强与死者刘某的丈夫一起在工地打工,住同一个宿舍,但因为刘某丈夫手机丢失怀疑是徐强所偷,双方的关系闹得非常僵硬。
随后徐强便辞掉了工作返乡继续待业。
自作聪明的谎言
徐强有充足的作案动机作案时间,甚至连性格都符合。警方开始对徐强进行走访,走访过程中警方发现徐强家中人的口供出奇的一致,要么就不知道,要么就一样,好像是编排好的。这样的行为无疑加大了徐强的作案嫌疑。
隔天徐强被捉拿归案,在对徐强的审问中,徐强先是什么都不说,后来竟编造谎言称自己在刘某家门口遇到刘某,被刘某强行拉入屋中,然后被刘某骚扰,刘某强制其发生性关系,徐强以正当防卫为由拿起锤子砸向刘某致其死亡。随后徐强回家换洗衣物,将铁锤包裹好藏在后山中的废旧水渠内。
根据徐强所说,警方找到了作案工具,但是刘某家中遭翻动显然解释不清,警方怀疑徐强说了假话,便用激将法以摸清事情缘由,让其自己透露才有减刑可能性引导其说出实情。
三本致命的黄书
经过警方的连续询问,徐强最终说出实情,承认人了为了逃避制裁而编造的假话,如实供述出偷窃黄书杀人的经过。
案发当天,徐强在回家途中经过刘某家门口,看到院外花枝招展的刘某,顿时想到在工地上刘某丈夫和自己提及到刘某家中有三本黄书,徐强越想性欲望越强烈,徐强便翻过墙壁准备进屋偷书,翻箱倒柜在卧室找到了那三本黄书。
徐强正想逃走,没想到被院子外进屋的刘某撞见,因为自己与刘某丈夫有过节,徐强过度紧张,徐强一心想要逃跑,便拿起火炉旁的铁锤躲在门口,待刘某进屋向刘某砸去,但并未将刘某击昏,随后徐强多次重击刘某头部致其死亡。作案后徐强落荒而逃,并将作案凶器藏至后山。
律师观点
徐强因入室偷黄书不成,被刘某发现,而后用铁锤将刘某砸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强故意杀人意图明显,杀人情节恶劣,造成后果和影响极其严重,应当从重判刑。
在受审过程中,徐强为逃脱,减轻制裁编造谎言,企图污蔑刘某来换取自己的减刑,徐某则杀人目的明确,且归案后隐瞒杀人原因,具有不配合案件调查的情节。
根据我国《刑法》不配合调查取证,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阻碍调查取证,可以视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徐强的作案动机实属荒唐,等待他的将是半生的牢狱之灾。
19岁的青春被“黄”蒙蔽了双眼,在被捕后甚至仍存在侥幸心理。法律即是正义,不要试图触碰法律的底线,任何小聪明都会被法律加以制裁。欲望也是有上限的,“黄、赌、毒猛于虎”,珍爱生命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