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9岁少女应聘保姆被骗,雇主借腹生子,事后对她不闻不问
导语:
孩子和爱情、婚姻一样,本应是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的。当然,也需要做出一些努力,但努力不代表是强求,不管人还是物,但凡需要强求的,最终一定会受到惩罚。
在1992年就发生过因为孩子而发生的案件,结婚多年的一对夫妻多年无子,寻找良方也始终无果。
于是两人决定“借腹生子”来为家里添一个孩子,而应聘保姆的19岁少女就掉入了两人早就谋划好的陷阱之中,饱受折磨。
重婚
1995年,21岁的张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将自己的“丈夫”金某告上了法庭。
起诉原因是金某和其前妻董某骗张某为他们生孩子,而且在张某和金某结婚生子后,金某和董某住在一起,不让张某接近孩子。
张某是1992年的时候和金某被迫结婚,一年后,张某为金某生下了一名男孩。但是在孩子出生之后,金某的前妻董某回到了金家,将张某排挤在外,成了真正的局外人。
此时,张某才发现当年金某承诺自己的条件一个也没有实现,金某和董某也并非真心离婚,而是假意离婚,好顺利利用她来“借腹生子”,现在张某完成了他们的目的也就变成了没有价值的“废人”。
所以张某走投无路之后向附近的居委会寻求了帮助,居委会负责人陪着张某来和金某协商,但金某却一脸的不配合,更不承认‘借腹生子’的事实。
无奈之下,张某之后寻求法律的援助,将金某告上法庭。虽然张某还是害怕金某对她拳打脚踢,但是为了以后的生活和自己的孩子,她必须经历这一个阶段。
经过审判人员的鉴定,确认金某犯了重婚罪,并且对原告张某进行了长时间的虐待。
那么,事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
诱骗19岁少女“借腹生子”
1992年,已经结婚8年的金某和其妻子董某一直没有孩子,在尝试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子之后,两人也始终没有成功。
于是,两人想出了一个“借腹生子”的想法,从而达到两人生子目的。
随后,两人在一个家政中介公司里开始寻人,称要找一个保姆来照顾家里行动不便的老人。
8月26日,19岁的张某从中介的口中听到了月薪100元还包吃住的保姆工作,立马就答应了下来。
但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做出的这个选择将会给自己的一生带来多大的伤害。
第二天,张某就带着自己的行李来到了雇主金某的家里。董某和金某十分“善良”的带着张某开始熟悉环境,不一会三个人就聊起了家常,气氛十分融洽。
随后张某问道,自己要照顾的老太太在哪时,金某解释道,老太太还在养老院,过段时间才会回来。
到了晚上,董某称家里的客房被一堆杂物占着,所以没法给张某住。董某和丈夫金某商量过后,决定让金某睡客厅,张某和董某一起睡卧室。
张某连忙推辞,称自己睡在哪里都可以。最终张某拗不过董某,和董某一起睡在了卧室的软床上。
却不想在张某睡下不久后,董某叫醒了睡在客厅的金某。一起来到了熟睡的张某旁边,董某协助金某控制住了张某,让金某对张某实施了侵犯。
第三天,金某和董某正常上班离开了家里,将张某锁在了房间里。就这样过了一周,金某才和张某解释其中的缘由。
结局
金某对张某表示,因为他和董某结婚多年,但是董某一直怀不上孩子,所以自己和董某之间的感情并不好。
所以才对张某作出了如此的举动,金某称自己会对张某负责,和董某离婚之后就和张某结婚。
张某当时并不想继续留在那个是非之地,于是拒绝了金某的请求。
随后,金某开始威胁张某,金某表示如果张某不答应自己的要求,那么他就会让这件事情传到张某的老家那边,让张某身败名裂。
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向金某妥协,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了合法夫妻。但是张某却没想到自己以后的生活是多么的水深火热。
即使两人有了夫妻之名和夫妻之实,但是金某一直把张某当作生孩子的工具,一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就会对张某拳打脚踢。
一年之后,张某成功生下了一名男婴。伴随孩子的降生,董某再次回到了这个家里,张某彻彻底底成了一个局外人。
律师观点
在本案中,张某是在金某和董某的合谋下被迫结婚生子的,金某和董某的行为属于违背他人意愿的行为。
无论是《婚姻法》还是《民法典》里都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自由权是每一个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涉他人的婚姻。
并且,在张某和金某是合法夫妻的期间,金某还和董某以夫妻的名义居住,两人并没有对外宣称两人离婚的消息。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定金某犯了重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