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四川男子发现妻子背上有抓痕,在家偷藏录音笔,一听崩溃了
常言道“夫妻之间,信任为先”,俩人因感情走到一起,组成家庭,许下相伴一生的承诺,可炙热的情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步变淡,当爱情转为亲情时,信任成为维系婚姻关系的顶梁柱,一旦消失,二人的感情岌岌可危。
2010年,四川男子发现妻子背上有抓痕,心生怀疑,在家偷装录音笔,仔细一听,他崩溃了,录音笔中,有许多噪音,但隐隐约约,能够听见男人说话、走路的声音。气急败坏的老张,找到妻子,扔出录音笔,质问她情夫是谁,小吉满脸疑惑,紧接着,愤怒的吼道,“你怀疑我”。
妻子的暴怒,让老张更加确定内心的怀疑是正确的,人的小心思,只有在被戳破时,才会恼羞成怒,大吼大叫,掩饰心虚,二人爆发激烈争执,一气之下,小吉离家出走,再也没回家。最初,老张未放在心上,以为她回娘家了,直到给岳母、岳父打电话,得知她没有找父母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寻找。
屡次找寻无果后,老张的心中又有猜测“妻子肯定去找录音笔中的男人了”,细细思考后,他找到节目,要求帮忙,那么,老张的怀疑是否正确?未待在父母家的小吉,目前在哪里?俩人的感情,何去何从?
修理铺的老板
老张表示,家中东西出现问题后,小吉会去修理铺,找老王帮忙,一来二去,俩人逐渐熟络,小吉时常被老王逗得大笑,若聊到高兴之处,二人还有一些肢体接触,此次,妻子离家出走,老王或许知道内情,可能已经收留她了。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老张带着节目组的人,躲在某处仔细观察修理铺,可店中,只有老王、客人,没有小吉。终于,苦等一上午,未有结果的老张,主动跑到修理铺,质问道:“小吉是否在你这里”。
面对上门找妻子的老张,老王一头雾水,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心生无奈,先是表明,二人只是朋友,小吉不在他的家中,随后,再三强调,前段时间,有人能够证明,他在外地,因此录音笔中的男人不是他。
父亲的干儿子
调查结果显示,老王确实在外地,没有撒谎,如果不是他,又会是谁?老张把怀疑目光,投到李某的身上。谈起他,老张心中的怒火,越发旺盛,他是张父的干儿子,与小吉曾是同事,时常来家中做客,张父对他,十分喜爱,有美味的食物,精致的用品,第一时间,会想到他,而不是亲生儿子。
假设李某、小吉有其他关系,想必父亲是知情人,老张立刻回家询问,谁知,张父不仅否认,表示那天,李某跟他在一起(父亲撒谎了),甚至,偷偷藏录音笔,责怪儿子疑心病过重,随意给他人泼脏水。俗话说“无朽不成书”,李某若真的清白,疼爱他的父亲,为何这样做?
妻子与父亲的说法
节目组先是把录音笔,送到专业机构鉴定,确定录音笔中,没有李某的声音,同时,老张在妻子朋友家找到了她,那么,小吉有何说法?据她所说,当时,正在家中看电视,录音笔中的声音,可能来自于电视。
老张不愿相信,质问父亲,如果妻子没有背叛,他为什么替李某撒谎?丈夫的怀疑,令小吉绝望,她直接表示,不愿意继续过日子了。在法律中,离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未达成一致,可以选择第二种,诉讼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得知儿媳想离婚,张父彻底慌了,赶紧说出理由。原来,他认为,儿子已经怀疑二人的事情,辩解也无济于事,撒谎、藏录音笔,可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儿子无法再闹,一家人能够继续过日子。
父亲的解释、妻子离婚的要求,令老张深感后悔,他不断的道歉,希望得到原谅,再三保证,以后不会怀疑,一开始,小吉不愿意,坚决离婚,二人分开过,调解员赶紧调解,慢慢的,小吉内心松动,表示愿意给老张一个机会。
《民法典》中有一条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果老张对小吉抱有信任,张父平等对待亲生儿子、干儿子,未用“撒谎”的方式,激化矛盾,事情不会发展至如今的地步,希望他们能够认真反思自己,减少纷争,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