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恶霸强行霸占留守妇女,公公说:挑断村霸脚筋放火烧死
或许无法理解为何大部分女性在遭受侵害之后选择沉默,在他们心中认为一昧的沉默只会让犯罪之人更加嚣张,可这些弱势群体又何尝不知。但摆在她们面前的不仅仅是对揭发,更多的是事后的胁迫,在两相比较之下,她们最终只能选择沉默。
来自安徽阜阳某农村的程芳就是一个深受其害的留守妇女,面对残凶恶极的歹徒一次又一次地侵害,即便内心极不情愿,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了。这个歹徒到底是捉拿住了她什么把柄,竟能让她容忍到这般地步?
程芳同村里的其他女孩一样,到了适婚年龄之后就在亲朋好友的介绍下成了婚,嫁给了邻村的李家。丈夫家庭的人物关系简单,母亲早年间因病去世了,只有他跟父亲两个人相互依偎。尽管并不富有,但省去了婆媳矛盾的程芳每天生活得倒也开心。
当程芳为李家生下了一个儿子之后,每日便过得更加滋润。在外打工的丈夫不仅每月都会按时给程芳寄钱,就连公公因体恤儿媳的在家照料老少的辛苦,没事就会帮她带孩子。一家四口人和和睦睦过日子,很快便将这家经营的富裕起来,而程芳也越来越漂亮,面瘦肌黄的模样一去不复返了。
都说树大招风,李家盖起了小洋楼之后,村里其他人都不禁羡慕李家的好福气,可这却引来了隔壁邻居王老四的嫉妒。39岁的王老四不仅性情暴戾,还没有稳定的工作,早年间还因为贪图享乐赚快钱而被捉进了监狱。除此之外更令众人所不能容忍的是,王老四还肆无忌惮的对村中的留守妇女行不轨之事。没有哪一户人家愿意让自己的女儿来遭受这种罪,因此至今他还是单身一人。
随着李家的生活越过越好,王老四自然心生嫉妒,在看到李家媳妇貌美如花之后,内心就更加起了报复之心。于是他在陈芳外出回来的路上直接将其掳走,并不顾其反抗强行对她进行了QF,事后还以程芳年幼儿子的性命威胁她不许将此事说出去。
程芳怎能不知道王老四的为人,毫无他法便只能忍下所有的委屈。但令程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食髓知味的王老四并没有因此而放过程芳,此后便开始频繁的叫程芳到他家。为了儿子的安危着想,再加上自身的法律意识也不强,程芳便只能将此事隐瞒下来,向王老四妥协。
本以为这件事谁都不会发现,却没想到一条短信却让这所有的一切挑到明面上。2016年初,丈夫李林回家探亲之时在程芳手机上无意间看到了王老四发来的一条信息,得知真相的李家父子不仅为妻子的遭遇感到痛心,甚至还想直接找王老四发泄怒气。
但最后还是本着家丑不可外扬,最终选择了忍耐,并向程芳说再有下次的话就直接拒绝,难道他还真的能做出什么违法的事不成。可话虽如此,但程芳的公公却就此彻底与王老四结下了梁子,他想只要王老四再破坏儿子的婚姻,自己定会让他不得好死。
可身为母亲的程芳又怎会用自己的孩子性命来赌王老四的一念之间,见家人也选择了忍气吞声的她无奈之下,最终只能背着自己的家人继续与王老四保持着这一段见不得人的关系。
直到2016年4月21日,被孩子的哭闹声吵醒的公公李某发现儿媳不在家之后,当下立即明了儿媳的去处,一气之下直接拿起水果刀冲向王老四家。程芳果然正在王老四家与他私通,瞬间被怒火支配的李某用刀砍向了王老四。可李某仍然不觉得解气,甚至还挑断了他的脚筋,并在离开之前还特意放火烧掉了王老四的房子。王老四虽然忍着剧痛爬出了被烧毁的房子,但因为失血过多最终还是死亡了。
就这样,当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三十里铺派出所接到报案时立马赶来时,整个房子已经被烧成了黑炭,房屋主人的尸体正好就在烧毁的房屋不远处。此时的李某也并没有畏罪潜逃,当得知警方对此案在进行调查是,他毫不犹豫的投案自首,并将自己的犯罪行径以及犯罪动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带刀前往王老四的行为已经有了故意杀人的动机与犯罪冲动,而后不仅将刀砍向王老四,甚至还直接挑断了他的脚筋,其犯罪过程及其残忍,让被害人临死之前遭受了身体上巨大的折磨。虽然在当时并没有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但是被害人还是因为他犯罪之后的不作为而结束了生命,因此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按照一般杀人案件来说,像李某这种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一般是要被处以死刑。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显然王老四一而再再而三没有底线的QF李家儿媳,这势必会引起李家人的怒火,王老四的行为不仅有着明显过错,甚至还激化了两家之间的矛盾,再加上李某的此次杀人案也是民间矛盾几乎依法的故意杀人犯罪。
再加上李某犯罪后积极投案自首,认错态度良好,因此最终李某并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已经60岁的李某,余后一生也将在牢狱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