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959年男子不满岳母索财,女婿雇凶杀人后将尸体藏于炉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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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楼钥曾在《太恭人刘氏挽词》中写道:“何人纪遗德?女婿正乘龙。”
千百年来,岳父岳母们无一不期盼自己能拥有一位乘龙快婿,为自己的掌上明珠找一个好归宿,自己也能安享天伦。
即便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处理好与女婿的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若越过底线、骄矜恣肆只会引来杀身之祸。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香港,正是因为女婿与岳母反目成仇而发生了一起惊天大案
案件回顾
1959年11月6日,中国香港坪洲永安街14号一家鱼蛋粉铺里,鱼蛋粉铺老板因不满岳母王大妹经常问他要钱、破坏他与妻子关系以及长期以来的种种作为,雇凶将其杀害,并把尸体藏在了店里用来煮鱼蛋的炉灶底。
起初,林万鸿被按谋杀罪判处绞刑,但由于当时坪洲村的村民们都很同情林万鸿,而不同情死者王大妹,因此联名写信为林万鸿求情,最终改判为12年监禁。
男子苦心经营小店,却长期遭受岳母勒索
1959年11月5日深夜,香港坪洲一家鱼蛋粉铺刚打烊,忙碌了一整天的老板林万鸿正想要点根烟稍作休息,此时一阵夹杂着叫骂声的急促的敲门声却传来。
原来是他的岳母王大妹——这个女人就像林万鸿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整整五年,备受折磨。自从他把吴惠卿娶回家,这个蛮横无理的母亲就像狗皮膏药般令他难以摆脱。
林万鸿拖着疲惫的身躯打开店门,挨了一顿臭骂后,果然又是王大妹来要钱,她说要买彩票、打麻将,一个狮子大开口就要30元钱,可是当时的香港一碗云吞面才不过5角钱,30元对苦心经营小铺的林万鸿可以说得上是一个月白干。
他摸摸兜里浸有汗水和油渍斑驳的钞票和硬币,不想再妥协让步:“今天先给您5元,明晚您再来取其余的钱吧。”随即掏出了五块钱递给王大妹。
拿到钱的王大妹没有任何表示,只是鄙夷地向女婿啐了一口,就夺过硬币离开了鱼蛋铺。忍耐已久的林万鸿杵在原地,然而紧攥的拳头似乎表明了他的心意。
母亲为何打骂女儿致其小产?
岳母王大妹其实与前夫育有一女,后因逃灾才从广东来到了香港,她的第二个丈夫早在她刚诞下女儿不久后就已经杳无音信。后来女儿吴惠卿在坪洲认识了经营鱼蛋粉铺的林万鸿,两人十分投缘,很快便结婚了。
面对没有儿子、丈夫又跑路的王大妹,女婿林万鸿便向她承诺会尽其赡养义务,包揽她日常的全部花销,并且每月再额外给她30元零用钱。
王大妹并不感恩知足,反而让女婿把她打麻将买彩票的钱也承担,林万鸿也不敢有怨言、照单全收。
孝顺女婿的一再隐忍并未让贪财又蛮横的王大妹有任何改观,反而变本加厉,认为林万鸿不够有钱,逼迫自己怀有身孕的女儿堕胎,好改嫁个更富有的人家。
女儿不从王大妹便故意经常打骂吴惠卿,希望这样能导致她流产,这件事让女婿跟岳母的关系更加紧张了。
忍无可忍,岳母被砍数十刀村民却为凶手求情
案发当天,一早开店的林万鸿便碰上了王大妹来要钱,林万鸿虽有一万个不情愿也无可奈何就给了她。
可是中午王大妹竟然又来要钱,说是要一块钱去买彩票,一天就要两回钱,这谁能接受!二人当即争吵了起来,争执中王大妹在店里又打又砸,许多客人都趁乱逃了单。
为了正常营业,林只好又妥协了,尽管他的心里已经对这个蛮横无理的岳母忍无忍。当天下午,要进货的林万鸿偶遇两个瘾君子,无意中向他们透露了自己被岳母欺负的事。
两个瘾君子当即唆使他说只要出钱他们可以帮他杀死岳母,林万鸿一时上头便以70元的酬劳雇下了这两人。
瘾君子准备了一把菜刀,和林万鸿一起埋伏在鱼蛋铺里。当天深夜,王大妹来到鱼蛋铺的时候只来得及喊了一声“救命” 就被乱刀当场劈死,王大妹全身被砍了数十刀,脸被砍得几乎都难以辨识。
只是在一边看着的林万鸿看岳母已经被砍死便把尸体用麻袋装好,又割伤了自己的小腿,然后开始打扫现场。
第二天早上,林万鸿和杀手把十几斤胡椒粉撒在了王大妹的尸体上后再用麻袋装好,并把装有尸体的麻袋放在了炉灶底,还封上了水泥。
然而没过几天当警察到店里调查的时候,林万鸿却乱了阵脚,经仔细搜查,警方终于在灶底找到了王大妹七零八落、已经腐烂发臭的尸体。
从杀死王大妹后,林万鸿就在这个藏有尸体的炉灶上给客人煮粉面饭吃,许多顾客得知后都恶心不已。
林万鸿被捕后供出了两个瘾君子杀手,然而由于当时法律的不健全,杀手居然转为了了证人,并没被起诉,林万鸿却被以谋杀罪判处了绞刑。
不过好在当时坪洲村的村民都很同情林万鸿,而不可怜王大妹,便为林写联名信求情,后来死刑改判为了12年监禁。
律师观点
本案发生于上世纪50年代的香港,当时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如果按照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其审判的话,林万鸿在遭受岳母王大妹长期勒索钱财、寻衅滋事后忍无可忍选择了雇凶持刀杀死岳母、并把王大妹的尸体置于路灶底的藏尸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杀人罪是同时触犯了《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这里所说的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故意杀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万鸿用水泥封尸,藏灶底的行为对尸体造成了一定程度损伤,还构成侮辱尸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林万鸿应当被判处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值得一提的是,林万鸿并非存心作恶,而是长期以来不堪岳母折磨、勒索才选择下此毒手,令人又惋惜又感到不值。假如林万鸿选择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妻子吴惠卿共同协商母亲赡养问题,也就不会发生如此惨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