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网恋一年转账十万,奔现求放过,男子:你都能当我妈了
导语
《易经》中有这么一段“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原意是说君子在国家安定的时候要不忘危险,国家存在的时候要不忘败亡,国家大治的时候要不忘变乱。
现如今这句话广泛指要居安思危,要有自我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随着网络的愈发发达,人们对于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严重,甚至有些人的现实世界逐渐被虚拟世界所替代。
我们都知道网络是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的隐蔽性也会给我们的自身安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络中的虚假内容很容易让安全意识较差的人上当受骗,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就如本案中25岁男子田阳(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痴迷网恋无法自拔,奔现后发现对方竟然可以当自己妈了……被骗的10万又将何去何从。
网恋风波
正午12点,太阳当头,炎热的夏天稍微一动就会出一身汗,正在这时一个身影顶着炎炎烈日奔进了派出所。
“我要报案,我被骗了10万”,听到有人报案,派出所的民警迅速放下手中刚吃两口的午饭,据报案人田阳描述,自己和一名女子网恋,被对方隐瞒身份骗了10万。
2020年7月,田阳在手机上发现了一款交友软件,怀着娱乐的心态下载了该软件,随后田阳发现软件里有许多漂亮的美女,有的甚至和自己一样在找对象。
当时田阳正处于被家人催着找对象的无奈之中,而这款软件似乎给田阳找了一条出路。
邂逅
不久后,田阳结识了一位网名叫“遇见你”的女性,田阳这个人比较注重外表,他先看了看这位女性的照片,感觉非常不错,很符合自己的要求。
于是田阳便主动搭讪,两人虽然是隔着屏幕,但从字里行间能看出两人都对对方有点意思。
随后田阳还是有些警惕的,他怕上当受骗便和对方开启了视频,视频一开,彻底让田阳放松了警惕,陷入了深渊。
视频中这名女子脸蛋甚是水灵,虽然田阳知道这是开了美颜的效果,但是美颜毕竟不是换脸,本人应该与此相差不大。
彻底沦陷转账10万
自从视频为证后,田阳彻底地沦陷在了网恋之中,为了彰显自己的大度,田阳多次给这名女子转账,买衣服,点外卖,一年里竟然高达10万。
而女子却隐瞒自己真实的身份和田阳相处。
两人就以网络为媒介,在网络的世界里恋爱了一年之久,但这样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何况田阳的家人也不会同意网恋结婚。
怀着这样心态的田阳第一次与该女子提出奔现,但是被女子以这几天不方便拒绝了。
奔现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被拒绝也算正常,但是随着第二第三次也被拒绝,田阳似乎察觉到一丝丝不对。
奔现求放过
第四次奔现是女子提出来的,可能是女子怕失去田阳的信任才主动提出奔现,两人约定好由田阳去找女子,在一家咖啡店见面。
到了咖啡店田阳却傻了眼,与自己卿卿我我的网恋对象竟然是48岁的少妇吴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田阳甚至连照片都没来得急对比,直呼“求放过”转身离开,并要求其退还这一年里各种转账共计10万元。
隐瞒身份肆意诈骗
在警方的调查下,吴某被警方控制,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吴某竟然同时是6个人的网恋对象。
吴某交代,自己平日就在网络上结识帅哥,用照片吸引他们,然后利用信任骗取钱财,如果对方需要视频或者见面的话吴某会找自己的妹妹来顶替自己。
与田阳的奔现当天,妹妹临时有事在外地,但又不能失去田阳的信任,于是吴某就画了浓浓的妆,妄想通过这种方式遮住自己的年龄,但还是被田阳一眼拆穿。
律师观点
吴某已经被警方控制,她刻意隐瞒身份与多名网友保持网恋关系,肆意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网恋自愿转账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诈骗,但是像吴某这样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本案中隐瞒年龄)的方式博取他人钱财,同情,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转账的,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今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诈骗也变得多种多样,但网络并非不法之地,任何违反犯罪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仅靠法律的约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足够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止上当受骗的主要途径,关键时刻还能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所以我们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远离危险,远离被骗,让法律更好地为我们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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