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离奇死在瓜棚,凶手用西瓜将其拍死?丝袜成为破案关键
导语
奥斯汀曾说过:“幸福的婚姻不仅需有交流思想,也要感情交流,把感情关在自己心里,也就把妻子推到自己的生活之外了。”
所谓婚姻离不开两个人的经营,幸福的婚姻往往是夫妻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产物,而并非天生就会幸福。
每段婚姻都会经历磕磕碰碰,柴米油盐酱醋茶,不打紧的小事有时候也会引起争端,既然我们改变不了事实,那就应该改变看法,改变我们在婚姻生活中的态度。
有些夫妻单方面很强势,使得另一半没有情感体验,即便是能力再强的一方,也不能通过一己之力改变婚姻。
失败的婚姻会引发很严重的后果,轻则家庭破裂,重则和本案中的主人公一样将压抑的情绪化作杀人的动力。
瓜地里的女尸
宁静的村庄被突如其来的警察所打破,报案人是当地的一户瓜农,警方在瓜地发现了报案人所说的尸体。
瓜地里的沟壑中躺着一具女尸,女尸无明显致死伤痕,头部疑似被圆形物体所伤,失血过多死亡。
在案发现场警方没有发现作案工具,奇怪的是有一个西瓜上带有血迹,且大小和尸体头部的伤口基本吻合。
“凶手用西瓜将其拍死?”这一说法虽然不切合实际,但就目前的结论来看似乎只有这一说法说得通。
瓜地主人告诉警方,三天前还来过这片瓜地,一点事情也没有,三天后却平白无故多了个女尸。
死亡检测报告也显示死者死亡时间在72小时之内。
疑点重重
通过走访死者的丈夫白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警方了解到死者黄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每周六日都会回娘家看望老人。
黄某的失踪还是在三天前,当天白某回家晚黄某就自己回娘家了,白某以为黄某住在娘家了所以对于妻子的失踪白某并不感到奇怪。
首先,案发现场没有作案工具,也没有可利用的线索,其次白某当晚喝酒回家晚的说词也得到了证实,这让警方一度怀疑是路人无目标作案。
提供线索的丝袜
警方再度调查尸体时发现,死者的丝袜上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反光,经调查是一种玻璃纤维,丝袜中为何会有玻璃纤维成了一个未解之谜。
为了弄清是不是丝袜材料中自带的纤维,警方查询到这款丝袜在当地只有一个经销商销售,而且这个丝袜是前段时间死者丈夫买给死者的且丝袜本身不含有玻璃纤维。
案件一下子有了进展,警方再次来到死者丈夫白某家中,却发现白某已经走了,还带走了一些生活用品,根据警方的经验他们的方向没有错,白某有极大可能作案。
随后警方在白某的家中发现了一个圆球形状的摆件,圆球上有一处破损,圆球上装饰物是玻璃纤维制成,且圆球周围还有未被擦拭干净的血迹。
随后警方以现有的证据初步断定白某在家中用摆件将妻子黄某杀害并带到西瓜地里抛尸。
在警方的不断追捕之下,白某被捕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因妻子太过强势丈夫怀恨在心
据白某交代,和妻子黄某在一起生活很不愉快,自己时常感觉到没有婚姻的体验感,黄某的强势让白某无地自容,甚至一度想和黄某离婚,但黄某怕母亲无法承受,一直不同意离婚。
一天两天丈夫可以容忍,结婚四年来,丈夫没有一天过得舒坦,几乎每天都生活在妻子的阴影之下。
积攒了四年的怨恨,终于在那天晚上爆发了,当天晚上丈夫本来要与妻子一起回娘家,但是丈夫在外喝酒应酬时间太晚了,刚进家门就被妻子臭骂。
丈夫还在诧异妻子为什么没回娘家,而妻子的火气已经上来了。
也不知是不是丈夫的酒壮怂人胆的缘故,今天的白某听似乎不把黄某放在眼里,两人展开激烈的争吵。
黄某自然是骂骂咧咧,而白某则和平日不一样了,被说急了眼,自己身为男人却被眼前的女人弄得没有一点尊严,抄起一旁的摆件就抡向妻子。
妻子当场昏迷,丈夫以为妻子已经被自己砸死了,就趁着天黑将尸体转移到远处的瓜地深处,而西瓜上的血迹应该是抛尸时蹭上去的,最终妻子也因失血过多致死。
律师观点
案件已告一段落,但白某酿成的后果不容小视。
白某因与妻子发生言语冲突刺激大脑,从而产生伤人致死的行为,白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案情分析,白某在杀害并抛尸黄某后,不但没有自首,反而向警方提供了错误的,会影响判断的信息,且又畏罪潜逃,涉案情节已构成严重犯罪,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最终,白某还是难逃法网,在逃跑两天后被警方联合抓捕归案,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我国著名作家张弘曾经说过:“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这句话说的就是夫妻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包容,不要将自己完全展开,要给另一半发挥的空间。
夫妻生活中也不是一味地认同与隐忍,而是遇事沟通懂得表达,没有什么事情是说不开的,即便到了情感的边缘也不要用如此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被罪恶支配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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