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两女侵犯一男性致其死亡最后却无罪释放 曹汝霖是关键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女性被男性侵犯,甚至杀死的案件,但是你听说过男性被女性侵犯,最后男性一次死亡的案件吗?民国时期,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凄惨的案件,而且最后令人惊讶的是,两名女子被无罪释放了。
案件回顾
事件发生在民国时期的江苏。江苏距离上海很近,所以当时的江苏风气还是比较开放。此时有一对风流成性的姐妹花,两人都长相甜美,姐姐叫做周凤宝,妹妹叫做周凤荣,两人流连于各个男子之间,和许多男性都有不正当关系。
有一天,两人在棉花田里摘棉花,突然迎面走来了一个长相英俊的帅小伙,两姐妹顿时心动了,于是就上前搭讪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交流后得知,他是一个学徒,名字叫做李甲。姐妹两人常常流连与男人之间,各种花言巧语张口就来,李甲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怎么招架得住。于是,很快李甲就被姐妹两人说动,被拉到了棉花田中,发生了关系。
初尝禁果的李甲,完全抵挡不了姐妹两人的魅力,完全不懂得节制,结果悲惨的事发生了。李甲突然脸色苍白,浑身发抖,最后竟然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姐妹两本来只是想快活一番,哪里会想到发生这样的事,察觉到情况的姐妹两赶紧穿上衣服准备逃走。没想到就在这时,突然来了一个警察,看到两个女子衣衫不整,惊慌失措,还以为她们遇到了什么不法分子,于是上前询问。没想到,一上前就看到了李甲的尸体,就这样,姐妹两被带到了警察局。
被判无罪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就结束了,因为姐妹两是女子,虽然最后李甲死了,但是没有目击证人,就无法得知是两个女子侵犯李甲,还是李甲侵犯女子导致死亡。不过,当时两个女子名声不好,所以认为是两个女子侵犯男子。
但是,当时法律又没规定女子侵犯男子要判何罪,最终当时的知事想出了一个办法。周氏姐妹侵犯李甲致人死亡,判处过失杀人罪,又因李甲有贪欢的情节,最后两姐妹被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这样看来,这样的判罚还是比较合理的,不过,这件事却出现了反复。
当时,被称为民国第一大律师的曹汝霖来到江苏游玩,两姐妹的家人就花重金找他帮忙。曹汝霖很快提起上诉,并辩护说,虽然此案是一奸毙命,但是关键在于两姐妹有没存在强迫行为。如果不存在,就是通奸行为,导致纵欲过度而死,两姐妹不应该有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已经死了,又没有目击证人,根本无法证明两姐妹强迫李甲,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最终江苏省高等法院推翻了原判,宣布两姐妹无罪,并当庭释放。
大家认为,这样的判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