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郑州一男子欲与情人发生关系时被捅杀,女子:这次不是自愿
“以前的种种我确实是愿意的,但那天我已经提出了分手,不愿意和他有任何瓜葛……”这是一个女子杀人之后投案自首时跟警方说的一句话,女子叫刘莉莉,她杀害了自己的情人刘某,但她坚决表示自己是正当防卫,她这样的行为能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吗?她跟情人王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时间回到2017年,刘莉莉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在郑州做生意的王某,两人其实各自都有家室,但两人还是守不住底线走到了一起。这样不正当的关系就像泡沫,非常地不牢固很容易就会被戳破,果不其然,没多久刘莉莉的异常就引起丈夫李某的注意,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李某尾随了外出的妻子,刘莉莉跟王某的丑事就在这样在李某的面前暴露无遗。
李某不仅当场殴打了王某一顿,还逼迫李某赔偿12万元精神损失费,刘莉莉在这之后也与王某彻底断绝了来往。王某其实根本就不要赔付这笔钱,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可以找破坏婚姻的第三者索赔。李某虽然是受害者,但他没有任何权利向王某进行索赔,李某的行为不仅不合理甚至还涉嫌敲诈勒索。
李某就算要索赔精神损失也只能找他的妻子刘莉莉。依据前《婚姻法》现《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一方出轨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的赔偿。他可以在跟刘莉莉离婚的时候向刘莉莉进行索赔。
可惜王某是一个法盲,他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给李某转12万块钱。可转完钱没多久,王某就开始后悔,他觉得他跟刘莉莉两人本就是你情我愿,凭什么最后让他落得一个人财两空的下场?所以他只能再次找到刘莉莉,希望可以再续前缘。可刘莉莉此刻已经下定决心浪子回头,她不愿意再与王某纠缠。
之前付出了太多的王某又怎么会这么轻易地就放过她,他不仅拒绝分手,还想要与刘莉莉亲密。刘莉莉不愿意强烈地表示拒绝,王某丝毫不在意刘莉莉的反抗,直接给她来了一个霸王硬上弓。誓死不从的刘莉莉顺手拿起了旁边的一把水果刀,直接就插进王某的体内。看着轰然倒地的王某,刘莉莉慌乱不已,冷静下来之后,她主动选择了报警投案自首。
面对警方询问的时候,她的嘴里一直念叨着开头的那一句话,坚定地表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那她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依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三点,第一、必须针对不法侵害;第二、在防卫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第三、不能超过一定限度。依据刘莉莉交代的情形来看,她确实是遭受到了王某的不法侵害,她做出的防卫行为也是在不法侵害发生的时候,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不能只依据刘莉莉个人的片面之词。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也将现场能够收集的证据全部进行收集分析,但警方没有找到王某QJ刘莉莉的证据,刘莉莉本身也不能提供王某侵犯她的确凿证据,也就是说刘莉莉称王某对她实施侵犯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实质性证据可以证明,只是她个人的片面之词。因此最终刘莉莉正当防卫的辩词没有得到法官的支持。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刘莉莉依法进行审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们两人的矛盾是因感情纠纷引起,对于这种因感情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故意杀人犯罪案有所区别。
刘莉莉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也是因为情绪受到王某的挑拨,所以王某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错误,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次就是刘莉莉有主动投案的自首情节,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虽然免除刘莉莉的刑罚是不太可能,但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法院酌情考虑所有情节之后,最终判定刘莉莉无期徒刑,并给付王某家属各项赔偿共计三万五千元。刘莉莉为了一时的欢愉,不仅祸害了两个家庭,也赔上了自己的一辈子。
其次就是为此丢了一条命的王某,他如果能够安守本分好好忠于自己的妻子,也不会落得一个这样死于非命的凄惨下场。自古奸情出人命的道理人人都听过,但还是有无数像王某和刘莉莉这样的人为了一时的激情与欢愉去以身试险,所以这样自作孽不可活的人,最终只能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