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儿媳婚内出轨,公公撞见四次对儿子隐瞒实情,场面刺激脸红
让一桩婚姻破碎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背叛伴侣几乎可以称为婚姻头号杀手。
人非草木,人有情感,情感上的受伤,往往是深入内心的,很少有人面对伴侣出轨还能无动于衷,那种被伤害的感觉连时间也未必能治愈,所以现实中许多离婚纠纷案都与一方外遇有关,你既无心我便休,及时止损对自己最好。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出轨一方被发现可能并不会导致离婚,比如得到了原谅,比如有亲友介入劝说夫妻双方为了孩子再谈谈,而我们今天聊到的这桩案子里,遭到背叛的丈夫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妻子外遇的真相,竟是因为他的父亲也就是女方的公公帮忙隐瞒,公公不希望二人离婚。
这种不合常理的事,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缘故?
山东省夏津县某村的朱勇和郭玫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结婚后生下了2个孩子,孩子的出生让这个小家的开销骤然增多,为此,朱勇不得不外出打工赚钱,郭玫就在家照顾一家老小,长期的两地分居让夫妻感情渐渐发生了一些隐秘的变化,同村的村民宋益喜欢郭玫,经常找机会示好。
起初,郭玫还能忍住诱惑,但宋益对她百般贴心,又是送东西又是帮着干活,俨然代替了丈夫的角色来照顾郭玫,郭玫最终还是投入了宋益的怀抱,从2005年开始二人便确立了秘密的关系。
尽管突破了底线与宋益走到一起,但郭玫没想过要和丈夫朱勇离婚,所以,两人平时见面都非常小心,因为郭玫不愿意被人发现端倪,可没多久,这种关系还是被郭玫的公公老朱给发现了。
老朱和儿子儿媳并不住一起,但他经常到儿子家看孙儿,一天晚上老朱顺脚走到了儿子家里边,谁知在窗下听见儿媳郭玫在与一个男人说话,那个男人的声音老朱听得出来,就是同村的宋益,老朱敲门,郭玫半天都不开,到这里老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但他并没有当即闹起来。
此时在外面打工的朱勇,对妻子已经背叛自己的事毫不知情;而村里人也绝没有想到,十年后,朱家的这档子事竟然会导致一桩血案出现。
2015年1月18日的晚上,宋益的家人见他开着面包车出了门,随后便再也没回来,打电话始终关机,到了第二天他依然不见踪影,家人疑心他遭遇啥不测,便报了警,而警方赶来调查后,发现宋益的面包车就停在离村口不远的地方,车子里面的物件都摆得整齐,周围也没有任何可疑痕迹。
从村口的监控没发现宋益出村,车内的证件也说明宋益没走远,他应该是自己将车子停到这里,随后下车去了别处,如果宋益还在村里,而且没出事,那警方搜寻时他应该自己就会出来了,不能排除宋益被控制或者遭到杀害的可能,随后警方调取宋益的通话记录,发现他失踪前与同村的郭玫联系频繁。
从村民处了解到失踪者宋益与郭玫之间存在不当男女关系之后,警方便将目光放在了朱家人身上,此时朱勇早就不在外面打工,而是和宋益一样在村里做地瓜的生意,会不会是朱勇发现妻子和宋益有私情,所以怒而绑架或者杀死了他?
可当询问到郭玫和朱勇两夫妻时,两人都不承认自己跟宋益失踪有关,尤其是朱勇,被问到自己妻子与宋益有私情的事,居然表现得一点都不在意,这种反常情况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进一步调查之后,警方发现了更为离谱的事,也揭开了宋益失踪案的真相。
原来,10年前郭玫和宋益刚走到一起时,郭玫的公公老朱就已经发现了,但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儿子,而是替儿媳把这件事暂且隐瞒下来,此后他又多次撞见儿媳和宋益偷偷地约会,却还是隐忍不发。
老朱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一来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二来,老朱原本有2个儿子,但大儿子也就是朱勇的哥哥在郭玫出轨前几年因与人发生争执被失手打死,让老朱十分心痛,他觉得如果告诉小儿子“你媳妇跟别人好了”,小儿子一定会冲动做出傻事来,自己不能再失去一个儿子了。
所以,对儿媳郭玫的事,老朱除了劝她几句,并没第一时间告诉儿子朱勇,没想到他的沉默纵容了宋益,宋益来找郭玫越发地频繁,光老朱撞见的就有4次,他实在忍不下去,终于告诉儿子,朱勇当即就想离婚,却被老朱给拦住了,老朱说家丑不可外扬,更何况有了娃,将就着过吧。
得到妻子的保证后,朱勇听从了父亲的劝告,没有离婚而是继续跟郭玫过日子,可到了2014年,朱勇又发现郭玫与宋益来往,他内心的委屈瞬间爆发,只是因为父亲相劝才没即刻找宋益麻烦。
而宋益可能是觉得朱家父子软弱可欺,在2015年1月竟然提出了要与郭玫私奔,郭玫考虑再三,为了孩子不愿意私奔,宋益却很强势地表示,到当月20号之后一定上门带她走,他这态度把郭玫吓到了,郭玫赶紧给去了河南参加地瓜交流会的朱勇打电话告诉他这事,朱勇听完再也忍不住,匆匆赶回家中。
这次,他没有告诉父亲,就以郭玫的名义发信息约宋益18日晚上到自己家来,宋益不知道那头等着自己的人是朱勇,出门停好车后便走路到朱家来,谁知一进门就被黑暗中的朱勇连砸几下,倒地不起,发现宋益已经死亡后,朱勇和郭玫趁天黑将尸体运出去埋了。
朱勇因为情感矛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尤其是被害方存在过错行为,对引发本案有责任的故意杀人案件,慎用死刑,就像这个案例中,宋益破坏朱勇的家庭在先,朱家父子一再隐忍,他反而变本加厉,对引发本案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虽然此案结果并未公开,但朱勇应该不至于面临最严重的后果。
但无论如何,故意杀人是性质严重的犯罪,朱勇依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明知丈夫杀了人还帮忙掩埋尸体的郭玫也逃脱不了责任,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纵观此案经过,老朱一心想护住儿子,不愿将家丑外扬,一再劝儿子隐忍,不赞同他与郭玫离婚,最后朱勇激烈爆发,酿成血案,焉知不是忍了太久的缘故。
到最后,老朱不希望小儿子出事,小儿子还是出了事,两个儿子一死一犯罪,对老朱而言必定是巨大的打击,不知他是否会后悔自己劝儿子隐忍对宋益和儿媳纵容,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说后悔也都晚了,有时候百般隐忍,还不如及时止损,当断不断,反受其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