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首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一般来说,首次办理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不同地区的居民在初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原则上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虽然有些地区实行了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政策,但这主要针对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就近有就业或就学等合法稳定状态的公民,且只限于换领或补领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第三条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第四条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设置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劳动、就业相对集中的企业、单位附近的派出所应增设异地受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首次办理身份证怎么办理?
首次办理身份证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审验材料:提交复印件及登记表,拍摄身份证标准照片。
3、办理身份证:采取指纹。
4、领取身份证:持《居民身份证领取通知单》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处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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