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哪些方面缺失可能使其无效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知识法律知识,借贷合同哪些方面缺失可能使其无效 借贷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缺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会无效,如果是该合同缺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欺诈或者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则该合同也是无效的,又或者是该合同目的不合法的。
一、借贷合同哪些方面缺失可能使其无效
借款合同无效情形有: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返还借款;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3.追缴财产。
三、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法构网提醒您,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具体规定为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