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行为定罪处罚
6类行为定罪处罚是怎么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定罪处罚。盗窃、抢劫、贪污、欺诈等行为都是会被定罪处罚.
违法行为按内容有哪些类型
(1)违宪法行为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2)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4)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定罪处罚
一、盗窃
盗窃是一种非法侵入他人财产的行为,如果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警方可能会将其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抢劫
抢劫是一种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抢劫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劫,警方可能会将其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贪污
贪污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贪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贪污,警方可能会将其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欺诈
欺诈是指使用虚假手段欺骗他人,使其失去财产或者利益的行为。如果欺诈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欺诈,警方可能会将其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欺诈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五、赌博
赌博是指参与赌博活动,赌得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赌博的行为。如果赌博成瘾,警方可能会将其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赌博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六、贩毒
贩毒是指非法运输、持有、使用毒品的行为。如果贩毒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贩毒,警方可能会将其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贩毒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意见》要求各级公检法司机关和海关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强调在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明确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要求各地公检法机关和海关在办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件时,应当准确理解和严格适用刑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惩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意见》,实施以下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一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二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三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四是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五是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六是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3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其中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刑法十大罪名是什么?
1、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2、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干扰国家市场经济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国家经济的发展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其他权利以及民主权利,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5、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7、危害国防利益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危害作战、军事行动、国防建设和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的行为。
8、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物从而损害国家职务廉洁性的行为;贿赂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单位提供财物和其他利益的行为。
9、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的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出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等33个罪名。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人员,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分则罪名有哪些分类?
第一类:危害国家安全罪
本类罪包括背叛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叛逃罪;间谍罪;资敌罪等。
第二类: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类罪包括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第三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本类罪八个分类罪名。常见的具体罪名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走私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倒卖车票、船票罪等
第四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本类罪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过失重伤罪、拐骗儿童罪等。
第五类:侵犯财产罪,本类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等。
第六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类罪包括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倒卖文物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采矿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等。
第七类:危害国防利益罪
本类罪包括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等。
第八类:贪污贿赂罪
本类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九类:渎职罪
本类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放纵走私罪等。
第十类:军人违反职责罪
本类罪包括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军人叛逃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等。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定罪处罚。警方和法院需要严厉惩罚这些罪犯,保护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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