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北京一女子为追求刺激约男网友,因嘲笑对方个子矮遭强奸
秦观的《鹊桥仙》中写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一见钟情是一种难得的缘分,但长相厮守却是两个人对感情的执着,和对彼此的承诺,这种感情上的厚度是一见钟情所无法比拟的。
只不过有些人在谈恋爱的过程中,一开始所抱有的目的就不是长相厮守,而是在一次相见后满足自己的欲望,对感情的随便也是对他自己人生的随意,最终也就会酿下悲剧。而在北京朝阳区,一名女子为追求刺激约男网友见面,但却因嘲笑对方个子矮遭强奸,痛苦之下向警方报案。
2021年10月31日,北京警方接到一名女子的报案电话,在电话中这名女子表示自己在当地一家私人影院观影时,被同行的异性朋友强行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刻赶到了事发现场对此事进行调查。
报案人侯某是一名年轻姑娘,大学毕业后她对未来充满了向往和憧憬,但在找工作时却遇到了困难,一直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而在恋爱方面,同样没有给自己找到良配,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她不是去改变自己,也没有变得更努力,而是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了很多交友软件。
2021年10月27日这天,之前的工作面试都遭到了拒绝后侯某再次打开手机,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浏览了片刻后并没有发现自己喜欢的工作岗位。兴致缺缺的她便打开了一款兴趣交友的软件,想着在其中追求刺激,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帮自己解决工作问题的网友,在这一天,她便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名男网友林史彪。
林史彪是当地一家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虽然收入颇丰但工作很是繁重,这让他一直没有给自己找到女朋友,谈婚论嫁的事情也就搁置了下来。而在10月27日这天,之前负责的项目顺利结束而下一个项目还在筹备阶段,工作上也就轻松了一些,而且他在拿到项目奖金后便想着尽快解决自己单身的状态,于是在回到家里后他便打开了手机上的一款交友软件。
于是,生活、工作状态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便在这一刻有了交集,在聊天的过程中侯某便将自己找工作难的情况倾诉了出来。而林史彪在看到这些信息后当即便回复说,他可以在自己的公司内部帮忙介绍,给她一个面试的机会。林史彪的承诺让侯某感动,为了抓住这个机会她也就添加上了对方的微信,方便两人之后的沟通。
而林史彪在要到女孩的联系方式后觉得自己脱单有望,心情也十分激动和开心,为了把握住这次机会,他在之后与侯某的交流中不仅传授了一些内部资料,帮她提升应对面试的能力,同时也想着可以尽快和对方在线下约会,确定恋人的关系,因为等新的项目开始,他就没时间了。
29日,两人在线上约定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还约好了在见面时要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在精心准备好见面后要做的事情后,林史彪满怀信心地期待着和女网友的第一次约会。31日下午,两人在之前约好的时间点上,一同出现在西单的一家商超的门前,但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却并没有按照之前说好的流程开始。
当天下午,二人在见面后林史彪突然接到一通加班电话,这时的他为了追求侯某便回绝了对方的要求,和对方协商好后他的心情也就有些不开心,想要尽快解决后回去处理工作。于是他在打完电话后,也就不想慢腾腾地从吃饭开始慢慢培养感情,而是决定单刀直入,带着侯某直接来到了之前订好的一家私人影院。
突然改变的流程让侯某一时之间有些难以接受,而且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只是点头之交,对彼此的了解也仅限于网上聊天时掌握的那些信息。所以,侯某子在被带到私人影院后,内心便十分忐忑,想要借口离开,结束这场约会。
在不满情绪下,她也开始对林史彪挑起了毛病,尤其是看到对方的身高还没自己高时,心情也就更加不开心,随后便嘲笑其个子矮,想要以此拒绝对方,结束这场约会。但林史彪在听到对方的嘲讽后,心情变得更加糟糕,于是,北京一名女子为追求刺激约男网友,结果却因嘲笑对方个子矮遭强奸。
侯某想要离开,林史彪想要尽快确定二人之间的关系,感情的事情之后再说,所以就不想让她离开。在影院服务员的带领下,他和侯某便来到了之前订好的,专为情侣准备的私人放映厅,之前挑选好的电影也随之播放了起来。
然而,突然被刚认识不久的异性带进这种场所,侯某的心情更加忐忑,并想要借口离开但却遭到了林史彪的阻拦。这时,林史彪在看到对方并不开心的样子后,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于是便索要了对方的手机,表示可以帮她清空购物车,来缓和二人之间的关系。
再次遭到拒绝后,林史彪的情绪也就变得激动起来,不想让努力付诸东流的他便强行在影厅内与其发生了两次关系。在电影的声响下,侯某的求救声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在做完这些后林史彪便带着她准备离开这家影院,但侯某不愿他也就不再强求。
独自离开后,他还表示有时间一起吃饭,还表示说工作问题他已经帮忙转告了,但这些消息并未得到侯某的回应,因为此时的侯某已经向警方报案。
警方结合事发时的监控,以及从侯某身上提取到的相关物证,伤情鉴定等,决定对林史彪实施抓捕,11月4日,林史彪被警方带到了派出所接受调查。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林史彪为了满足其个人欲望,在与受害人之间并无感情基础,且在受害人明确表示不愿与其发生不正当行为的意愿,并做出反抗的行为后,林史彪依旧通过暴力行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林史彪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