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起为娶白富美当上门女婿引发的家庭悲剧
电视剧《赘婿》的播出,引发一个问题男性当赘婿的问题,杭州一度成为“赘婿之都”三百人排队倒插门,在传统旧俗的认知里,上门女婿被称为“倒插门”,受男尊女卑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男人不愿意入赘。今天案件中的北京上门女婿将岳母砍死,连续砍了妻子十几刀,是什么原因让这一个上门女婿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
陈文宁出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湖北农村,虽然出生于农村,但是他学习特别好,也很能吃苦,在1994年考上北京一名牌大学计算机系,在那个年代大学生那是很稀奇很金贵!成为大学生的他,应该能借此鲤鱼跃龙门,给自己打一个翻身仗。
起初也确实还不错,1998年毕业以后他留在北京的一家网络公司工作,虽然工作很累但是收入不错,工资好几千,在那个年代月收入几千,那可是高收入人群,他这条件是个香饽饽,所以身边很多人都给他介绍对象,好多人都不愿意接受这个香饽饽是为什么?
介绍的好几个北京女孩都拒绝了他,主要的原因是他来自农村,家里负担重,于是女孩们知道实情以后都打了退堂鼓,直到2000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北京女孩刘红菱,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认识这个女孩以后就彻底改变他的一生?
刘红菱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父母本来是海定郊区的菜农,后来因为城市扩建变成了城里人,经济条件也不错,算的上是一个”白富美“吧,刘红菱是家中独女,陈文宁跟她讲了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后,刘红菱没有介意,刘红菱之前谈过几次恋爱,但是都被父母嫌弃对方条件不好给拆散,可是这次父母没有反对,父母又怎么会看上这个农村男孩?
刘的父母看到他是名牌大学毕业,工作又不错,想着家里只有一个女儿以后养老得靠女儿,于是就打起主意,陈文宁当时跟刘红菱感情很不错,也没有多想,两人交往不到半年父母就催促着两人结婚,两个年轻觉得彼此双方也都不错,刘红菱又是特别听父母话的孩子,两人就结婚,陈文宁应该不会想到这段婚姻是一个陷阱吧?
婚后两个人的感情不错,岳母对自己也挺照顾,没多久岳母让夫妻两个搬到刘家来住,说他们夫妻俩都要上班,自己方便照顾他们,而且陈文宁这样不用租房子也可以省不小的开支,以后赚钱了可以再搬出去,陈文宁考虑到岳母也是为了自己好,便没有提出异议,便跟着妻子搬回去,不成想自己就这样成了一个上门女婿。
刘母告诉女儿女人要管着自己丈夫的钱包,听话的刘红菱就要求丈夫把工资大部分上交给她,只给他留点零花钱,开始陈文宁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两夫妻不分你我,钱交给自己的妻子也没什么不放心,但是有次应酬钱不够用想找刘要钱的时候,刘拿不出来,在他的逼问之下钱压根不是妻子管着,而是自己的岳母,这让陈文宁心里不舒服,要刘去要回来。
刘红菱也为了这个事情跟母亲沟通过,但是母亲告诉她“我跟你爸都上了年纪就你一个女儿,以后我们的钱都是你的,帮助她管着钱是怕你们年轻乱花钱又不是要她的钱”听话的刘红菱没在跟母亲争执什么。这让陈文宁心里特别的窝火,说不出的难受,但人在他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家庭安宁,最终他忍住没做什么。
2000年夫妻俩终于迎来一个好消息,刘红菱怀孕,可是这个孩子的到来没有让这个家庭变得幸福,反而激起更大的矛盾,孩子跟谁姓让岳母和陈文宁争执不休,而且生下来还是个儿子,两个人彼此更加互不相让,刘母想要给自己刘家延续香火,陈文宁也不想自己的儿子跟别人姓,岳母还一直用他是倒插门说事。
陈文宁毕竟受过高等教育,觉得和岳母硬来搞得家里鸡犬不宁,会影响妻子身体。所以就想带着妻儿搬出刘家,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刘家早就已经给孩子上了户口,陈文宁想带妻儿会湖北老家看看奶奶,可却岳母严厉拒绝,农村条件太差会让孩子生病,刘红菱肯定是听母亲的,所以在2002春节,陈文宁只能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照片回家。
看着母亲睡觉前都在昏暗的灯光下偷偷抚摸孩子的照片,还给孩子绣了带有陈字的虎头鞋,可是他连孩子的真实名字都不敢告诉母亲,2005年母亲病重,需要钱治病,岳母都不肯将他这些年存她那的钱给拿出来,陈文宁回想自己这几年的过往,泪流满面,他不明白,自己为何沦落到如此窝囊的境地?
于是下定决心要自己买房,刘的父母还假装好心拿钱出来付首付,陈文宁当时觉得可能别有用意。果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岳母要把自己写成房屋产权人。两人争执不休,最后把刘红菱写成房屋产权人,好不容易搬进新家,以为一切都可以向好的方向发展,突然刘红菱要跟自己离婚,原来是她的前任发达了,想甩了自己,这让陈文宁对这个家彻底失望。
离婚只是一个前奏,陈文宁跟妻子商量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想着自己好不容易拼搏买的房子总要归自己吧,却被妻子和岳母拒绝,多次跟妻子沟通都无果以后,这让陈文宁心理埋下仇恨的种子,在2006年8月8日这天仇恨的种子终究是爆发了,陈文宁带着刀到刘家将岳母当场砍死,妻子被砍伤十几刀身受重伤,案发以后陈文宁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主动自首。
因陈文宁利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故意非法夺取他人的性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造成的后果严重,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判了他死刑。
但由于他有自首情节,而且是家庭矛盾引发,应当相对减轻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法院判他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场错误的婚姻导致一个悲惨的结局,其实,无论男娶女还是女娶男,只要双方感情美满幸福,不去在意传统观念,才是社会真的进步,毕竟生活是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