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禽兽老板为发泄兽欲,将少女囚禁地窖七年,救出时身无片布
世间并不缺少善意,但是“无缘无故的爱”却真的不常见,所以突然给小孩糖果的很有可能是人贩子,在路上拉人介绍高薪工作的,大部分都不怀好意,这些图谋不轨的人都很明白一个道理:想要将一个人骗到手,首先要给一点好处。
正是这点好处让很多悲剧发生,早年间让很多背着行囊的年轻女孩上当受骗,1995年,重庆一位15岁的少女就深受其害,禽兽老板为了发泄兽欲,居然将她囚禁在自家地窖7年,在这7年之间,她甚至流产了3次,被救出来的时候身无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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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出生在重庆垫江县,家境贫困,父亲本应该是家里的顶梁柱,却因为在上工时将腿伤到,自此不能再干重活,整个家庭的重担一夜之间压在了英子的母亲身上。
照顾丈夫、抚养孩子、整日劳作,巨大的压力让英子的母亲短短半年之内苍老了不少,这一切英子都看在眼里,到了15岁,她已经是一个干农活和做家务的好手,母亲心里很欣慰,但是英子却还是希望能够出去赚钱,正巧在这个时候,她在集市上面被一个做餐饮生意的老板看中。
这名老板姓易,称自己开了一家小饭馆,最近正需要人手,看英子年轻,手脚利落,希望她能过去做服务员,每个月按时给她一笔工资,还包吃住。
这几个条件都让英子十分心动,于是回家跟父母说了这个消息,父亲一开始很担心,但是英子对易某已经充分信任,觉得他十分好说话,父母也就让她去了,出门前千叮咛万嘱咐,要她一定注意安全。
跟着易某去餐馆的路上她一直在憧憬,希望自己可以赚钱把家里装修一下,但是后来发生的一切让她的憧憬全部变成了幻影。
易某已经结婚多年,与脾气暴躁的王某结为夫妻之后一直过得很窝囊,虽然开了家小餐馆,但是餐馆的钱全部是王某出的,长期被妻子压制,他的心理逐渐产生了变化,一直想要与其他女人发展婚外情,由于其貌不扬所以一直没有成功,看到英子的一瞬间,他已经确定了要找她下手。
易某对英子的“关心”与对别人的不一样,每当店里面没有人的时候,易某就会故意走到身旁假装不经意地碰到她的手,甚至还会故意抱她。
其他员工都觉得她是一个不正经的女性,偶尔还会背后说她,这种处境让英子觉得十分煎熬,最后决定辞职回家,易某这时候十分懊悔,最后又登门道歉,将工钱亲自送到英子母亲手上,希望英子还能继续回去干活,再三思索之后,英子还是跟他回去了。
没有想到这一次易某直接将英子带到了他们家的地窖,没有告诉王某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英子还以为是一个全新的员工宿舍,没想到她将在这个地方度过暗无天日的7年。
在这个地窖里面,英子受到了多顿毒打,她一直都以为易某是一个好人,没有想到他的手段居然可以残忍到这个地步。
地窖极其隐蔽,不管英子怎么喊、叫、反抗都无济于事,最后只能假装服从换来一点平静,易某一有时间就来对她进行摧残,在一年之内她怀孕两次,流产两次,易某嫌弃她怀孕之后不好下手,在这之后才终于有所收敛。
前几年的时候王某一直没有发现英子的存在,到了第四年,王某突然想起来到地窖中找东西,看到英子之后瞬间明白了一切,但是心肠同样歹毒的她并没有将她放出来,反而将她变成了一个发泄自己生活中不满情绪的物品。
王某多次对英子施暴,同时与易某也因为英子爆发了矛盾,夫妻两人的怒火全部转移到英子身上,她早已经被摧残得不成样子。长期独处在黑暗中使得她已经丢失了思考和组织语言的能力,心中唯一留下的只有“逃出去”这一个念头。
2002年,易某从地窖出去之后没有将门关紧,一丝光线透了进来,英子终于感觉到了希望。她用尽全力打开门跑了出去,一路狂奔,不断回头,最终摔倒在街上,此时的她身无片布。一位好心的大妈将她送到了派出所,时隔7年,她终于再次见到了家人。
早在7年前警方就已经调查过易某,但是并没有发现异常,也没有发现地窖的存在,7年之后,易某和王某的罪行终于还是无处隐藏。
公民的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易某将英子囚禁在地窖中只为了发泄自己的兽欲,已经构成非法拘禁和QJ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QJ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极其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易某将15岁的少女囚禁7年,总共造成英子3次流产,性质恶劣残忍,情节严重,应受到重罚;而王某与易某两人在后期属于一丘之貉,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样应当接受惩罚。
英子回家之后精神状态依旧不佳,身材和体型都已经十分怪异,面容稚嫩,部分器官却发育得十分成熟,四肢瘦弱无力,肤色惨白,父母看到之后简直悲痛欲绝。英子没有做错什么,错的是易某和王某歹毒的心肠,但是这起案例也提醒着所有人不要轻信他人,找工作的时候尤其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