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杭州一起美女人妻以身抵债引发的悲剧
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不管是在哪个时代,追名逐利而将底线放低的人都会遭到唾弃,见利忘义之人更是会受到谴责,这件事情无关性别,关乎做人的尊严。
杭州曾经有一名人妻为了还债,将自己的身子当成筹码与人交易,试图以身抵债,最后引发了一桩悲剧,她的行为和事件的后果也警告着人们:君子爱财,应当取之有道。
娇娇人如其名,十分娇艳,唯一的缺点就是个头不算高,但是反而让人觉得楚楚可怜,小巧玲珑,她也因此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早年间,还不懂事的时候她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位同村的男子,去杭州打工之后,她深觉自己的天地不在农村里面,所以回家的时间很少。
尽管已经为人妻,但是她的样子看起来还是个少女,她自己也不会主动告诉别人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追求者不在少数,直到有一次认识了王某,两人迅速成为恋人,不过很久之后她才知道王某原来早就已经有了家室。
娇娇已经结婚,王某也有妻子,并且还有3个小孩,他们两人可以说是物以类聚,臭味相投,谁都不嫌弃谁,在一起倒也稳定。
王某自己在上海经营一家小旅社,有时候会去杭州发展业务,每次去必然会与娇娇温存一番,有时候会给她一点钱。娇娇最开始是做服务员,后来辗转美发店、足浴店等地方,钱没有赚多少,心气倒是越来越高,与一帮同事染上了滥赌的恶习。
时间一久,她欠下了一屁股债,王某虽然给她还上了一点,但是毕竟还要养家,3个孩子都等着他抚养,孰轻孰重他还是拎得清,所以娇娇只能自己想办法。
2013年,她认为以身抵债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于是12月23日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帖子,称“急需资金扶持,本人愿以身相许,以任何形式作为补偿”,很快,这个帖子就激起了涟漪,一名张姓男子决定进行“资助”。
他称只要娇娇愿意与他共度一个晚上,就可以资助她1万元钱,娇娇听完十分心动,同意让他到自己的租房中进行“资助”,两人将资助金额反复进行了确定,张某称自己没有带现金,所以决定直接打到她卡上面,让她给一个卡号。
确定卡号之后,两人如约进行了一次“抵债”行为,王某也装模作样在手机上操作了一番,随后问娇娇是否收到了1万元钱,由于她给的卡号是王某的,所以她又打电话问王某是否收到了这笔钱。
不久之后王某就冲进了出租屋,将正准备走的张某堵在门口,还将他打了一顿。王某自称是娇娇的丈夫,将张某当成一个来偷情的“情夫”,向他讨要说法。
张某见状不妙,提出给200元作为赔偿,这个建议立马得到了王某的痛骂,拿出一把菜刀威胁他,张某只好同意到超市里面用银行卡套现,最终套现3300元交给王某,但王某并不满意,张某又打电话给自己的女朋友要钱,女朋友在电话中听出了不对劲,立马报警。
几人在银行中的异常举动也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惕心,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将几人全部采取强制措施。做完笔录之后,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将王某和娇娇交由检方,检方随后以敲诈勒索罪对这两人提出公诉。
将整个案件理清之后,不难看出王某和娇娇两人有“仙人跳”的意味,娇娇作为诱饵诱敌深入,王某在合适的时机出现,最后威胁张某给出“赔偿金”,并且让他写下了一份’“协议书”,承认自己QJ了娇娇并愿意用1万元作为私了的费用。
整个过程看似充满巧合,实际上却又环环相扣,尽管王某和娇娇都极力辩解称他们事先没有串通好,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明显是在敲诈。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娇娇没有恐吓,但是王某在打他的过程中为了给自己“壮胆”,还让娇娇给他拿了一把菜刀,即便没有用刀伤害张某,行为本身的性质也已经十分恶劣。他不断用言语和行为对张某进行威胁,最后的目的就是要钱,不属于抢劫,但是属于敲诈勒索。
《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达到1千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数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王某最后到手3300元,虽然不达到金额巨大的标准,但是他们的目标金额是1万元,只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终止犯罪,所以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刑处理。
检察院综合案情,建议法院对两人在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半间量刑,法院审理之后认为检方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信。由于打人、要钱、恐吓的人都是王某,所以他要面临的刑罚必然比娇娇重,但是娇娇也难辞其咎,不可能全身而退,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娇娇已经结婚多年,王某家庭美满,张某有一个准备结婚的女友,几人明明都已经有稳定的情感,偏偏要做出这种既违反公序良俗又违法的事情,最后悲剧酿成,所有人都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