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一妻二夫案:女子和两任丈夫同居一室,因一句话酿血案
《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在我国是不容背叛和玷污的关系,一夫一妻制规定了所有夫妻之间都不能出现第三者。正所谓“自古奸情出命案”,每当夫妻间出现第三者时,就有可能发生命案。
2015年,内蒙古就发生了一桩一妻二夫杀人案,女子和两人丈夫住在同一间房里,两虎相争必有一失,两任丈夫自然也不可能和谐共处。因为一句话,女子的前夫杀害了现任丈夫,也酿成了一桩荒唐血案。
时间回到2015年10月1日,国庆节这天内蒙古乌丹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中一名女子称自己的丈夫死了。警方立刻赶往女子家中,果然发现了一名失血过多身亡的男子,可除了男子之外家里别无他人,报案女子又是如何得知这一切的?
在警方的追问下,女子这才说出真相,原来杀害她丈夫的不是别人,正是其前夫。至于前夫为什么要对女子丈夫下手,或许和他们三人之间的荒唐关系有密切联系。
女子自称叫侯素君,是内蒙古本地人。她的前夫马瑞曾提出要求,和侯素君的现任丈夫王井民一起同居,三人住在同一间屋檐下。可三人住在一起不到一个星期,就引发了血案,马瑞在杀人后逃离了乌丹县,侯素君则选择了报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侯素君并没有隐瞒,只是背后的真相其实她也并不清楚。原来侯素君的前夫并不叫马瑞,他的真名叫任吉文,之所以要化名和侯素君在一起,是因为任吉文本身就是一个逃犯。
案发几年前,任吉文在辽宁老家和叔叔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持刀捅死一人捅伤四人。犯案之后,任吉文逃离辽宁老家,来到内蒙古隐姓埋名,并认识了侯素君。两人在一起后侯素君多次要求结婚,但任吉文知道自己是逃犯,一旦去领证就会暴露。
但这样一直下去也不是办法,任吉文担心自己被抓后妻子一个人无法生活,于是产生了一个荒唐的念头,那就是给妻子找个新的丈夫。
任吉文以患癌为由,欺骗妻子自己只有两年时间,还给妻子找了一个47岁的光棍当丈夫。找个光棍就是王井民,等王井民和侯素君领取结婚证后,三个人就此住在了一起。王井民虽然答应任吉文继续住在家中,但却要求自己不要和侯素君发生关系。
任吉文当然不愿意看着爱人和一个老光棍同床共枕,为此两人发生了争执。王井民为了威胁任吉文,当场说了一句话,殊不知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你要是不离开我家,就报警告你QJ,将你带去派出所问罪!”任吉文听了这句话害怕不已,他不担心王井民告自己QJ,但却担心警方认出自己的正式身份。为了一劳永逸,任吉文决定对王井民下杀手,在杀害了王井民后,任吉文便带着侯素君离开了乌丹。担心连累妻子,任吉文最终和妻子分道扬镳。
侯素君则在事后担心不已,最终没能抵抗内心的压力,她还是选择了报警。警方事后也将逃窜外地的任吉文抓获归案,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任吉文两次作案分别杀害一人,只不过两次犯罪的情节不同,量刑也不同。第一次任吉文虽然造成了一死四伤,但确实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杀人,属于邻里纠纷导致的杀人案。符合激情杀人和义愤杀人的标准,就算导致他人死亡,也不太可能被判死刑。
但第二次杀人就不一样,为了掩盖行踪也为了灭口,任吉文经过蓄谋和策划对王井民实施了杀害。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情节更严重,动机更卑劣,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的影响,对人民群众造成了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这是因感情纠纷而导致的凶杀案,但法院应该慎重适用死刑。但任吉文不是普通的杀人犯,他不仅有二次犯罪的情节,还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对社会和公民有严重危害。如果让他将来有机会出狱,毫无疑问是对公民安全不负责的表现。
因此面对任吉文这种杀人犯,法院一般会判处死刑,以免他出狱后对其他人造成二次伤害。而内蒙乌丹人民法院也在2016年对其判决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这桩一妻二夫杀人案到此结束,这场悲剧的上演,其实和涉案三人都逃不开关系。如果王井民一开始就拒绝任吉文的要求,他就可以避免死亡。如果侯素君不答应陪两任丈夫,王井民也不会被害。
当然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还是任吉文,从他捅杀叔叔这件事上足以看出,他是一个情绪暴躁,性格冲动的人。这种人最容易因为感情之事而忽视法律,一旦践踏了法律就会彻底失去理智,做出一连串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