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一风流女子与情人偷情,被丈夫捉奸在床,最终酿成悲剧
关于感情,网上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当你开始纠结对方究竟爱不爱你的时候,对方一定不爱你了。
婚姻中也一样,当一方开始怀疑另一方是否忠诚时,两人的感情多半已经出现了问题,这个时候往往是一段婚姻的关键点,处理得当或许能够力挽狂澜,冲动行事则有可能酿成一桩悲剧。
四川石渠县的尼麦就是一个冲动的人,这种性格伴随了他一辈子,小时候就经常与人斗嘴争吵,吵不过别人时往往选择动手解决,久而久之,他乖张暴戾的形象深入人心,长辈们都不会挑逗他,同龄人对他有种畏惧感。
这种性格最大的弊端就是使得异性不敢与他接触,所以早就已经到了适婚年龄还没有人来说亲,他自己更是无法找到情投意合之人,最后父母只好拉下脸来请求媒人帮忙介绍,尼某某便是媒人介绍的姑娘。
她长相出挑,家庭条件也不错,之所以会被介绍给仲尼,完全是因为她的性格实在是太过风流,进入社会极早的她见识过不少人的真情假意,最后一身狼狈,只好回家避避风头,母亲看她这样不着调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张罗着要给她找个踏实的男人过日子。
在媒人口中,暴躁的尼麦成了老实本分的男人,与尼某某初次见面时他也确实表现得成熟稳重,两人粗略进行了一番了解之后便开始准备婚事,两人怀着不一样的心思步入了婚姻。
心不安定的人就算结了婚也不会安定下来,尼某某始终不愿意生育孩子束缚自己,不愿意在家过相夫教子的生活,但是尼麦这个时候和以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知道结婚不容易,所以他对妻子很是疼爱,暴躁的脾气也有所收敛。
然而已经习惯了自由自在的尼某某却还是不安分,趁着尼麦出门务工的时节,她悄悄施展着自己的魅力,以回家陪父母为借口,实际上是与多年前对自己有意思的泽某悄悄培养感情。
泽某多年前确实对尼某某情有独钟,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此时尼某某突然出现在身边并对他暗送秋波,他自认不是柳下惠,抵挡不住这种诱惑,与她发展出了私情。
她家与泽某家住得很近,所以她与他之间的事情母亲全部看在眼里,父亲多次规劝她不要背叛婚姻,免得日后引出麻烦,但是母亲对此却睁只眼闭只眼,可以说尼某某之所以风流成性,与她母亲的教育有很大关系。
尼麦也不是愚钝之人,妻子经常不回家,回家之后便抱着手机傻笑,一看到他走过去就立马把微信界面删掉,假装在刷视频,晚上睡觉的时候甚至很抗拒他靠近,对家中的杂物也漠不关心。
在网上看了很多“专家”的分析之后,尼麦觉得妻子肯定不对劲,2021年3月13号,妻子又嚷嚷着要回娘家,尼麦心中存疑,但还是决定开车送她回去。
回家之后,尼麦回想起12号晚上他回家时的情景,那天完工比较快,所以回家的时候才7点多,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听到妻子在和别人打电话,隐约间听到:“那明天晚上老地方等你!”
等他进门的时候,妻子已经挂断了电话,装作无事发生地打扫卫生,睡觉的时候突然说想回去和父母住几天,尼麦以过段时间陪她回去拒绝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她又嚷嚷,尼麦才不得已将她送回去。
经过一番盘算之后,他觉得这是尼某某一家子合伙在给自己戴绿帽,于是拿了一把刀在车上,晚上下工之后,他直奔丈母娘家。
14号凌晨3点左右,他潜进了妻子的房间,果然发现床上躺着两个人,另一人正是尼某某经常提到的“表哥”泽某。来不及细想,尼麦直接拿出刀扎向泽某,将其大腿、左臂、左手都严重砍伤。
发泄完怒火之后,他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将犯罪经过如实阐述,而泽某此时也已经有了伤情鉴定结果,伤情等级为重伤二级,非常严重。警方将尼麦以故意伤害罪带回警局,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他提出公诉。
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泽某已经是重伤二级,按照司法实践,尼麦至少应在3年以上进行量刑。
但是四川省石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泽某破坏他人婚姻本身过错严重,尼麦当时所处的情境特殊,虽然手段不可取,但怒火情有可原,且他具有自首情节,认罪积极,态度良好,应当减刑。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信,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尼麦有期徒刑三年,没收其作案工具。
风流女子与情人偷情,被丈夫捉奸在床,最终酿成悲剧,这场悲剧本可以避免,但是所有情节环环相扣,这对夫妻俩的每一步都踩在了道德和法律的红线上面,最后两人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最应当反思的就是尼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