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作者 :蓓华 2022-07-19 20:16:18 围观 : 次 评论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能是村集体,一些地方也可能是乡镇集体)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上一篇:国家公职人员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下一篇:如何修改应征地信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