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班主任多次带着初一女生前往出租屋!背后真相令人气愤
作者 : 2020-09-01 17:35:13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2020年8月25日,从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处获悉,日前,该院对一起奸淫未成年少女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嫌疑人杨某被判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了解,嫌疑人曾是未成年少女的班主任,为人师表,居然是衣冠禽兽,曾多次无视国法,奸淫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怀孕,情节十分恶劣。
1970年出生的他,今年50岁,本科文化,2011年曾经因为交通肇事罪获刑,2013年8月才刑满释放,据第三中院审理后查明,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杨某系被害人刘某初一班主任,2019年8月,刚开学没多久,杨某先后三次将刘某从学校带至出租屋,与刘某发生性关系,随后又带她返回学校,据出租屋房东介绍,杨某2019年9月才租住该房屋,刘某感言,因为当时学校饭菜不好,她才跟着老师杨某一起出去,结果到了出租屋,对方就动手动脚。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严重违背道德伦理,师德底线,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予以严惩,于是作出上诉判决,且杨某自刑罚执行完毕起,5年内禁止从事教师,培训,辅导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
未成年人,面对不法侵害时,往往会因为胆小怕事而纵容犯罪,这更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如何呵护未成年人在校园健康成长,也成了家长和学校共同研讨的一项课题,在此,我们也呼吁家长和学校,平时一定要加强对他们的关心,令德智体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