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作者 :歆月 2020-09-22 15:18:07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东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

  2016年11月7日

◐◐◐◐●☛█▼▲◐◐◐◐●☛█▼▲HtTp://wWW.dfjb.net东方豪仕法律网●●●●●●●●●●●●●●●●●●●●●

  法释〔2016〕21号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a href=https://www.79110.net/news/4384.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民事</a>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1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http://www.dfjb.net▼▲▼▲▼▲▼▲▼●●●●●●●▼▲▼▲▼▲

  为正确处理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wev豪仕法律网

  第二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

  第三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

  第四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因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

  第六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依分立协议约定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新设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或破产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第三人,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

  第八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继续履行其职能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应由其他主体承受的除外;没有继续履行其职能的主体,且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承受主体不明确,作出撤销决定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

  第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又无遗嘱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遗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东方金豪仕法律网WWW.dfjb.ne79110▲▼▲▼▲▼▲▼▲▼▲▼▲▼▲

  第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

  第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执行人在分立前与申请执行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

  第十三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东方金豪仕法律网WWW.dfjb.ne79110▲▼▲▼▲▼▲▼▲▼▲▼▲▼▲

  第十四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东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东方金豪仕法律网WWW.dfjb.ne79110▲▼▲▼▲▼▲▼▲▼▲▼▲▼▲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第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

  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

  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wev豪仕法律网

  第二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网

  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网

  第二十三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网

  第二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依行政命令被无偿调拨、划转给第三人,致使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被申请人在应承担责任范围内已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不得责令其重复承担责任。

◐◐◐◐●☛█▼▲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

  第二十七条 执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姓名或名称变更后的主体作为执行当事人,并在法律文书中注明变更前的姓名或名称。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wev豪仕法律网

  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HTTP://WWW.dfjb.net豪仕法律网网采集不好玩哦◐◐◐◐◐◐◐◐◐◐◐◐◐◐◐◐◐◐◐◐◐◐◐◐◐◐◐◐◐◐撒旦法师打发斯蒂芬

  第二十九条 执行法院审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期间,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办理。

●☛█▼▲豪仕法律网HtTp://Www.dfjb.net◐◐◐◐●☛█▼▲◐◐◐◐●☛█▼▲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变更、追加第三人前,向执行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第三人财产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办理。

◐◐◐◐●☛█▼▲◐◐◐◐●☛█▼▲◐◐◐◐●☛█▼▲东方金豪仕法律网WWW.dfjb.ne79110▲▼▲▼▲▼▲▼▲▼▲▼▲▼▲

  第三十条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http://www.dfjb.net▼▲▼▲▼▲▼▲▼●●●●●●●▼▲▼▲▼▲

  被裁定变更、追加的被申请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其争议范围内的财产进行处分。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东方金豪仕法律网WWW.dfjb.ne79110▲▼▲▼▲▼▲▼▲▼▲▼▲▼▲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被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人为被告。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被申请人为被告。

◐◐◐◐●☛█▼▲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http://www.dfjb.net▼▲▼▲▼▲▼▲▼●●●●●●●▼▲▼▲▼▲

  第三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

  (一)理由成立的,判决不得变更、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或者判决变更责任范围;

◐◐◐◐●☛█▼▲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http://www.dfjb.net▼▲▼▲▼▲▼▲▼●●●●●●●▼▲▼▲▼▲

  (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东方金豪仕法律网WWW.dfjb.ne79110▲▼▲▼▲▼▲▼▲▼▲▼▲▼▲

  诉讼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被申请人争议范围内的财产进行处分。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wev豪仕法律网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网

  (一)理由成立的,判决变更、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责任或者判决变更责任范围;

http://www.dfjb.net●☛█▼▲◐●☛█▼▲◐◐◐◐●☛█▼▲◐东方金报网●☛█▼▲东方金报网

  (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HTTP://WWW.dfjb.net豪仕法律网网采集不好玩哦◐◐◐◐◐◐◐◐◐◐◐◐◐◐◐◐◐◐◐◐◐◐◐◐◐◐◐◐◐◐撒旦法师打发斯蒂芬

  本规定施行后,本院以前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相关文章

  • 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最近有人向小编咨询损害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为此,小编收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接下来和小编 最近有人向小编咨询损害2022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为此,小编收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内容吧。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1-11-13 18:09:40
  • 2022年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都知道对于一些传销的行为都会非常的害怕,在日常中看到一些报道会看到出现一些分工等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都知道对于一些传销的行为都会非常的害怕,在日常中看到一些报道会看到出现一些分工等事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那么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条文下面就问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20...

    2021-11-13 18:09:38
  • 2022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最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传销在我国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之一,传销不权破坏市场经济,还影响社会稳定,那 传销在我国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之一,传销不权破坏市场经济,还影响社会稳定,那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2022下面由就问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组织、领导传销的组织者...

    2021-11-13 18:09:35
  •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 2022年最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

    2021-11-13 17:02:07
  •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2022年最新的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呢?非法行医罪刑法条文接下来就由就问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及刑法...

    2021-11-13 15:18:46
  •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年最新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司法解释规定...

    2021-11-13 15:18:33
  • 2022年最新绑架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最新绑架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绑架罪在我国属于严重的危害社会治安,违法将会受到刑法的严格判处。那么,绑架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呢?今天就问法律网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 绑架罪在我国属于严重的危害社会治安,违法将会受到刑法的严格判处。那么,绑架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呢?今天就问法律网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绑架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22年最新绑架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绑架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拐卖、绑架妇女(幼女)过程...

    2021-11-13 15:18:29
  • 2022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2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于有过失并致人死亡的行为的,是有严厉的处罚的。那么,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今天,就问 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于有过失并致人死亡的行为的,是有严厉的处罚的。那么,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今天,就问法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是如何的。2022年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

    2021-11-13 14:02:29
  • 2022年最新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2022年最新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过失致人死亡罪,从简单的字意来解释就是由于某种过失造成了他人生命丧失。过失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就问发啦网小 过失致人死亡罪,从简单的字意来解释就是由于某种过失造成了他人生命丧失。过失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就问发啦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的资料,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1-11-13 14:02:28
  • 2021年最新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1年最新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打牌,大家想到的可能就是赌场和豪赌,但是在大陆地区,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的,毕竟大家都知道,赌场的危害性有多大是明摆着的,关于开 打牌,大家想到的可能就是赌场和豪赌,但是在大陆地区,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的,毕竟大家都知道,赌场的危害性有多大是明摆着的,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现在就和就问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2021年最新开设赌场罪司法...

    2021-11-11 06:11:19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