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男子金店内抢走近8万元金项链,警方:已立案调查
湖南岳阳,男子金店内当着店员的面抢走两条金项链,该店负责人称,两条项链共计160多克,价值近8万元,男子抢走后骑摩托车逃跑,目前已经报警。
2月22日,一名男子来到金店挑选金项链,说话感觉十分有钱,看着也挺像阔绰之人,来挑选的金项链也是克数都比较大的,挑选之后说再考虑考虑,就从金店离开了,金店生意嘛,很正常,大家也都会货比三家嘛,店员正常招呼客人。
2月24日,这名男子又来到金店,看了有半个小时,因为时间太长了,加上22号时男子已经来过,以为男子就是诚心来购买的,所以店员都比较放松,没有紧盯着男子和金项链。
这时候,男子突然抓起柜台上正在相看的两条金项链就往外跑,店员一时间都懵了,随后去追男子,但是没有追赶上,男子骑着摩托车逃跑了,该店负责人称,两条项链共计160多克,价值近8万元,目前已经报警。
针对此事,小编带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首先,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抢劫罪的主体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人,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此次事件中,男子采用了暴力手段,抢走了金店的两条金项链,已经构成抢劫罪。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一经定罪,可面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被抢劫财物的价值等因素。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抢夺、诈骗、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被判处刑事拘留以上刑罚,应当给予社会治安管理处罚。因此,该男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金店作为经营黄金财物的商家,应当加强安全措施,确保金店财物的安全。对于客人的身份和行为应当谨慎审查,对于可疑人员应当及时报警。如若发生抢劫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最后,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警觉,特别是在人员密集、高价值物品集中的地方,更要保持谨慎,加强防范措施,以确保自身和财产的安全。#法律热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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