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圈的“深圳律师的水平不咋地”,惹毛了一干深圳律师
这两天,据说是成都某律师朋友圈的一段话,“惹毛了3万多名深圳律师”。有人要求其出来公开道歉,有人撰文对其进行批驳,有人要求深圳律协要出面维权,有人甚至要求将其投诉到律师管理部门,也有人认为不过是个人评价的“小插曲”没必要上纲上线同室操戈......没想到,一个朋友圈的“凡尔赛”,居然引来了这么大的动静,树欲静而风不止了。
以上的这段话,概括起来表达了三个意思,一是自己团队代理的案件在深圳法院胜诉了,二是判其胜诉的深圳法院法官水平真高,三是“深圳律师的水平不咋地”。如果前两个意思还只是炫耀自己律师团队的水平,趁机拍了一把法官的马屁的话,第三个意思就是明显带有地域黑的含义了。
司法案件,也许老百姓不明白法律行业特点,会以案件的胜诉败诉来衡量律师的水平,但法律业者应该知道,绝大多数官司,在起诉之前就已经注定了一方败诉的结果,仅有的区别在于,法院支持一方诉请的比例大小罢了。
作为一名律师,以案件结果的胜败,来评价律师的水平,以法官支不支持自己的诉请,来衡量法官水平的高低,本身就是自己不专业、对公众普法不负责任的表现。
更令人震惊的是,连大众都知道不敢随便出口的地域黑,被用到了对于同行的评价中。与其对庭应诉的律师,就算是真的存在诸多的不专业表现,怎么能“火力全开”的上升到认定他们代表几万名深圳律师的水平呢?
都说同行是冤家,市场经济下,为了公平竞争,各行各业都是严禁以贬低同行的形式宣传自己产品的。为此,《律师法》及其相关配套律师行业管理规章中都规定了,“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就是为了防止行业内讧,让外界瞧不起整个行业。
不得不说,这个律师不仅涉及了地域黑,而且还贬低了同行,这么明显低级的错误,居然实名制的在朋友圈发布了出来。由此,也难怪招来了在自媒体号主众多的律师圈,写手们纷纷撰文炮轰。
网络上,针对出庭律师的评价,乃至某一地律师的负面评价,比比皆是,随处可见,也没见有哪个律师出来要维权。可能正是这样的评价看多了,这个律师也见怪不怪,在朋友圈随性而出,写了这么几行字。没想到,引来了一些同行的重点关注。
几万名深圳律师,岂是她一个律师仅凭一个案件代理结果的评价,所能撼动的?不过,最新的消息是,连深圳律协的领导,也参与到了抨击的撰文行列,大有捅了马蜂窝的感觉。
只能说,朋友圈的发言,再也不是仅有好友可言的程度。一个截图,就能让自己的一言一行,在网络时代,酿成一场自己无法承受、无法收场的责任风险。类似的律师翻车事件,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之前不是有律师在朋友圈炫富,不是被处理了吗?
身为一名律师,在处处检视别人合法合规、争取自己权益寸步不让的同时,也应该具有深刻的自醒自省态度,审核一下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己觉得不过是标榜一下集体精神、趁着案子胜诉秀一把的“凡尔赛”,却产生了别人无法接受、检视合格合规的“反评”、“反刷流量”,又能怨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