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江苏女子连砍7名强拆人员,造成1死6伤,审判结果令人称赞
江苏宿迁,曾发生一起因强拆引发的血案,女户主王丽遭遇强拆,电话通知弟弟王强上门,却被拆迁队按在地上殴打,王丽持菜刀怒砍7人,造成1死6伤,最终判决结果兼顾法理和情理,当地人民大呼过瘾!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事发当年,宿迁市正展开热火朝天的建设,市区笼罩着一层浓浓的烟尘,几个小区相继被划为拆迁区域,但由于赔偿问题没谈妥,部分居民并不同意拆迁。
拆迁公司多次上门交涉无果,决定采取暴力手段强制征地,居民们每天早上醒来,都能听到一些骇人听闻的消息,虽然不知真伪,但足以令人人自危。
有人表示,光天化日之下,自己家中就被拆迁队的工人强行闯入,一通乱砸后方才离去;有人表示,三更半夜还在睡梦中,就被人抬到荒郊野外控制住,次日回家房子已经变成废墟。
这些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让王丽心中颇为不安,她家住在村子里的一个角落,正因为此,刚刚动拆时,王丽家的房子,并未受到拆迁队关注。
王丽家的情况,不同于其他人,丈夫已经外出打工,王丽负责留下照顾家庭,家中都是老弱妇孺,包括一位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为防发生意外情况,王丽可谓小心翼翼,每天睡前都会仔细检查一番,确认门窗都锁好后,才敢放心入睡,此外,她还在自己的枕头下放着一把菜刀用来防身。
为防止不速之客闯入,王丽还精心设计了一个小机关——特意在门把上放上一个玻璃杯,如果有人破门而入,杯子将会滑落,玻璃碎裂的声音,能让她瞬间惊醒!
紧张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王丽每天都如临大敌,可该来的终归要来。
事发当天,王丽正在厨房做饭,母亲则坐在院中晒太阳,突然,院中传来母亲的叫骂声,王丽赶紧跑出厨房,眼前一幕让她十分愤怒。
只见年老的母亲,已经躺在地上,浑身疼得无法动弹,王丽经询问得知,母亲因不肯在拆迁协议上签字,而遭到对方殴打。
王丽立即回屋取出菜刀,并在院中和拆迁队展开对峙,王丽表示,如果今天她的母亲出现任何问题,她绝对不会放过这群“凶手”!
见对方如此凶悍,几名工人打起退堂鼓,当时拆迁队负责人不在现场,工人们毕竟只是拿工资干活,觉得闹出人命不划算,于是纷纷退出王丽家,自那天起,王丽的母亲便瘫在床上。
不久后,拆迁队的负责人袁刚,又带着几名工人来闹事,在王丽家门口打砸、辱骂,王丽死死反锁住家门,对方连猫眼都已经砸坏。
家中只有老弱妇孺,王丽一个女人,自知难敌多名壮汉,只能边堵门边求助,并通过电话联系弟弟王勇,不多时,王勇赶到现场,王丽听见门外传来一阵争吵声。
仔细辨认,是王勇和袁刚在吵架,但很快王勇就没有声音传出,王丽虽不知是什么情况,但担心弟弟吃亏,提起菜刀就冲了出去。
开门以后,王丽看见弟弟被众人按在地上打,愤怒之下提起菜刀一顿乱砍,众人纷纷退散,拆迁队负责人袁刚连中数刀,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过程中,几名工人想对袁刚施以援手,也被王丽乱刀砍伤,此时的王丽,已经彻底杀红了眼,等她冷静下来,拆迁队的一群大男人,已经全部倒在血泊里。
此时的袁刚,已经彻底没了动静,其他人则疼得在地上直打滚,王丽深知自己难逃罪责,把弟弟拉回家后,交代完事情后,主动到警局自首。
那么,此事该如何认定处理?
首先,拆迁队暴力强拆构成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必须文明进行,不得使用暴力强拆,本案中的施工队,为达拆迁目的,先后采用言语辱骂、暴力殴打、打砸财物等方式。
此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侵害了王丽及其家人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同时构成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等多项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每一项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5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多项并罚,最多可拘留不超过20日。
王丽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需要同时具备5项条件:(1)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2)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3)时间条件,侵害正在进行中;(4)主观条件,具有正当目的;(5)限度条件,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中的拆迁队行为恶劣,上门殴打王丽弟弟,已经构成不法侵害,王丽在此情况下,持刀猛砍众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对象、时间、主观条件。
但毕竟拆迁队没有使用武器,王丽持菜刀狂砍赤手空拳之人,防卫手段有些过激,根据刑法第20条,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开始,王丽因故意杀人罪判刑8年,村民知道此事后,纷纷为王丽叫好,有人提议写举报信、请愿书,举报拆迁队的恶行,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最终,在上百名村民声援下,王丽以故意伤害罪改判5年,此案判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
笔者点评:拆迁队虽然可恶,但毕竟罪不至死,王丽一时冲动酿血案,最终也要自己尝苦果,此事告诫我们,遇事切莫冲动,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