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3岁女子出轨23岁小鲜肉,转账14万后被无情抛弃
湖北武汉,33岁女子张倩,认识23岁男子后,为追求新鲜感,果断与丈夫离婚,却发现男子花钱无度,张倩转账14万后,要求对方找工作,被男子无情抛弃,两人因财务纠纷闹至法院!
(案例来源:冰唐有情,人物均为化名)
张倩是湖北武汉人,经人介绍认识刘利,张倩年轻漂亮、身材苗条,刘利热情大方、幽默风趣,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在众人祝福中步入婚姻殿堂。
婚后两人恩爱依旧,张倩为刘利产下一子一女,然而再甜美的爱情,也抵不过七年之痒,随着相处时间变长,张倩觉得生活十分无趣,逐渐有了其他心思,刘利却浑然不觉。
因为工作需要,张倩经常出差,刘利主动担起家庭重担,夫妻俩聚少离多,不在家成为张倩日常,工资收入的提高,让张倩更加注重自身形象和人际交往。
夫妻俩女主外男主内,随着年纪增长,张倩竟显得越来越年轻,而刘利则日渐油腻,看着自己靓丽的外表,张倩不禁嫌弃起老公。
一次出差时,张倩与朋友聚餐,偶然结识小鲜肉吴峰,尽管两人相差10岁,但却十分合拍,饭后两人互留联系方式,张倩对他很有好感。
分别以后,吴峰经常联系张倩,不仅关心她的工作,也很关注她的生活,每天问候不断,节日甜言蜜语,这为在婚姻中日感疲惫的张倩,带来一丝慰藉。
随着与丈夫隔阂日渐增长,张倩觉得,吴峰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主动约他出来,两人在酒店开房出轨,事后确立情人关系。
尽管明知张倩已婚,吴峰还是主动表明心意,两人海誓山盟,发誓一定要在一起,张倩不顾家人强烈反对,执意要和刘利离婚。
由于刘利没有收入来源,双方商定儿女归张倩抚养,房子也归张倩,刘利这个在婚姻中无过错之人,近乎被扫地出门。
更可恨的是,刚离婚不久,吴峰就搬过来,和张倩住在一起,两人郎情妾意、好不甜蜜。
吴峰对张倩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连张倩出差,吴峰都要一路开车陪伴,见对方如此关爱自己,张倩主动承担起吴峰的衣食住行。
两人在一起后,吴峰再没有工作过,他的任务就是每天哄张倩开心,以及在家享受生活,期间,吴峰多次提出领结婚证,但张倩觉得,自己才刚离婚,现在就领证有点早。
不过吴峰此举,让张倩心花怒放,她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只等时机成熟,就想和他结婚!
就在此时,吴峰突然找张倩借钱,还主动提出打借条,情郎难得开口一次,张倩询问缘由,吴峰表示想做生意,于是张倩当场转给吴峰10万元。
次日,吴峰提出再转4万,这次是给他朋友转账,不过吴峰没提打借条的事情,张倩也不便多问。
此后的日子里,吴峰花钱大手大脚,即便张倩收入颇丰,也感觉压力山大,生活逐渐捉襟见肘,于是她提出让吴峰出去工作,吴峰却觉得,张倩这是看不起他!
之后两人因为钱的事情,多次发生争吵,就这样过了大概3个月,突然有一天,吴峰说要出去散散心,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张倩无奈只能服软,主动联系吴峰道歉,却发现吴峰拿着他给的钱,已经和前妻复婚,张倩怒不可遏,要求吴峰返还自己14万。
吴峰表示:这笔钱是青春损失费,还是不可能还的,以后别再联系他。
张倩伤心不已,但不得不接受分手的现实,之后她又多次联系吴峰,但吴峰对她从没有过好气,无奈之下,张倩只能里联系吴父。
在父亲规劝下,吴峰主动归还10万元,但对剩下的4万元,吴峰表示不认账,并称:这笔钱收款人不是我,我绝对不会还!
张倩拿出欠条威胁,吴峰却认为10万元已经归还,这张欠条应该作废,双方争执不下,张倩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如何判决?
张倩分2次向外转账,性质有所不同。
1.第一次转给吴峰的10万元,吴峰主动提出打欠条,双方之间成立借贷关系,在证据链充足的情况下,即使吴峰不愿归还,张倩也可通过法律手段要回。
2.第二次转给吴峰朋友的4万元,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此时根据民法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张倩想要回这笔钱,不仅要证明钱是她转的,还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在没有借条又没证人的情况下,证明难度极大,张倩很难要回这笔钱。
以色事人者,色驰则爱衰!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女人,也适用于男人,张倩图的是小鲜肉的色,吴峰图的是大姐姐的钱,两人各怀鬼胎,以利相交利尽则散,最终对簿公堂,闹出一起人伦笑话。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