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在何时会因时效届满而丧失?
追偿权在何时会因时效届满而丧失?
追偿权的时效主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和194条,普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追偿权而言,即从追偿权人实际履行赔偿义务之日起算。若超过三年未行使追偿权,除非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否则该追偿权将因时效届满而丧失其强制执行力,但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追偿权人仍可基于自愿履行原则请求对方偿还。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担保追偿中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
担保追偿权的诉讼时效确实可以发生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超过该期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对于担保追偿权,当债权人行使了对债务人的追偿后,或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了其他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时,诉讼时效可以依法中断或中止。
1. 诉讼时效中断:若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或者提出要求债务人清偿的请求、提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处理等行为,都将导致担保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出现如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诉讼时效将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担保追偿中的诉讼时效是完全可以发生中断或中止的。
追偿权通常在权利人实际履行赔偿义务后三年内未行使的情况下,可能会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诉讼上的保护,但仍保留实体上的请求权。拥有追偿权的一方应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行使权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个案可能涉及特殊时效规定或中止、中断事由,故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精准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