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股票索赔案件股民与公司和解已拿到赔偿款,股民仍可起诉
案件起因:
2021年9月1日,中潜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该公司于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处罚。
2022年8月25日,中潜股份发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被广东监管局处罚,报告期内累计收到27名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索赔诉求,涉诉金额406.06万元,目前公司已完成与25名投资者的和解,和解赔偿款目前已支付。
索赔条件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0年10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目前,部分股民与公司和解已拿到赔偿款,索赔时效还未期满,受损投资者仍可提起诉讼。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笔者律师提示:需要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的具体诉讼材料有身份证明文件、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
对账单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证券开户办理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若没有现成格式,请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目前有:东方网络、天海防务、广州浪奇、亚太药业、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金花股份、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步步高、新纶新材、粤传媒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律师结语: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2022)的相关规定判断,笔者律师提示如下:在信息披露违规实施日至信息披露违规揭露日之间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民,在信息披露揭露日后卖出或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民亏损的,可以起诉上市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给律师参加证券索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证券诉讼有效时限三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动提请诉讼索赔。股票索赔是不告不理原则。即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投资者需及时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笔者律师长期专注各类期货、私募股权、金融、消费者维权等诉讼或仲裁争议,特别是在保险银行金融纠纷方面有十余年办案经验。本文仅为笔者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的一些观点和建议,仅为参考。如投资者遇到实际法律纠纷问题,也可以直接将情况反馈给律师,以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