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审了六年还没有审结的非吸案件!
摘要:有这样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同一公司涉嫌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以下简称“非吸案件”),第一波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22人,最长的刑期是被判处了六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最短的被判处了一年两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也就是说,这些在2016年5月就开始被刑事拘留,而于2019年4月二审被判处刑罚的22名被告人,截止2023年3月,已经基本服刑完毕出狱。该公司涉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波被起诉的被告人王军、周雨隆、王爽喜于2019年3月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三年和二年十个月。而该公司第三波被告起诉的被告人10人,于2017年12月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至今没有判决,堪称史上“最长”时间审判。
基本案情:2015年至2016年期间,李邵涵(另案处理)以泰合连城公司的名义,组织单位员工,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以投资中新房华西有限公司成都项目保利、悦泰文化广场项目、中融鼎鑫项目为由,采取打电话、发传单等公开方式对外宣传,承诺保本返息,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诸被告人所涉及的非吸资金从数千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职责各异。2016年开始,因为有到期投资不能收回的现象,开始有投资人报警,期间还发生了投资人资金因不能收回而跳楼的现象,公安机关经立案后,于2016年开始抓捕犯罪嫌疑人,该案开始进入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首批22名被告人的案件,经过一审,最终二审于2019年4月维持原判,被告人被判处了一年到六年不等的有限徒刑,第二批3名被告人于2019年3月一审被判处一年到三年不等的有限徒刑。然而,第3批10名被告人的起诉却一波三折,至今没有判决,这批被告人大部分是2017年4月被刑事拘留,当年12月起诉到朝阳人民法院,之后分别于2018年6月、7月,2019年8月追加起诉金额,2019年12月因涉案特别重大疑难复杂,全案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因此退回检察机关重新起诉,因受疫情影响,中级人民法院开了两次庭后,未能如期判处,期间大部分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办案过程:2016年8月,委托人杜崇焕找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周天喜,就其兄王寸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寻求律师帮助,周天喜律师接受了委托开始为王寸灰做辩护工作,从2016年8月接受委托至2019年4月二审判决,历时近三年,无数次会见,向法庭提交辩护意见和调取证据申请,在22名被告人中,王寸灰排名第4,最后成功取得对王寸灰的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同时,有效促进了人民法院对非吸所涉资金和个人合法资金的区分,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财产。在为王寸灰做辩护人期间,同一公司的涉案人员王君家属找到京师所周天喜律师,有意向委托周律师为王君辩护,由于周律师已经为同一公司的非吸案件的王寸灰做了辩护人,于是就介绍丁光伟律师为王君做了辩护,最终王君在丁光伟律师的帮助下,作为第二批被起诉的第一号被告人,被判处了有限徒刑三年,而二号被告人的刑罚则是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后来,同一公司涉案的人员田睿的家属也找到京师律所的周天喜律师要求委托,经周律师介绍,由王洁律师为其做辩护人,这已经是这个公司涉嫌非吸人员被追究责任的第三批被告人了,没想到这第三批被告人的审判之路如此漫长,从2017年4月被刑事拘留到2023年3月,近六年的时间,还没有判决,当然这期间发生了新冠疫情,案情发生了变化,都是案件拖延判决的理由,但无论如何,京师律所的办案律师,每月都会和办案法官沟通,希望能有效促进案件的进程,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律师点评:通过代理本案,周律师认为,办理经济类的犯罪案件,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合法资产和涉案资产的区分,尤其是对犯罪数额进行审计的时候,办案律师要有理有据的积极提交自己的意见,做到有效区分被告人的合法资产和涉案资产。其次就是对可能涉及被告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尽量提交申请,请求侦查机关在侦查的时候,既要收集嫌疑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嫌疑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对于能够做实的犯罪数额和定罪,要和被告人做好沟通,用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包括认罪认罚制度,帮助被告人获得较轻的处罚。从本质为实现,律师把维护当事人利益做为第一要务的宗旨。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间,特殊情况的最长可以延长到七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就是一个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二审一般也应该在两个月内审结。上述这个公司涉嫌非吸的第三批被告人,近六年的时间还没有走完刑事诉讼的整体过程,时间确实有点太长了,我们能理解案情复杂和新冠造成的影响,也理解法官,因案件太多的劳累,但我们更应该维护司法权威。程序和时间,有时候才是真正能体现公平和公正的标杆。(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