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回应“200万元找人代替坐牢4年”:被别人骗了,不知这是违法
作者 :娅文 2023-05-17 11:38:11 围观 : 次 评论
5月16日,一张网络流传的截图显示,一中介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消息找人在运城替他人坐牢,一次性补偿200万元。当日,该微信用户回应记者称他被别人骗了,“早已不做此事。”
截图显示,该信息发布渠道为微信朋友圈。发布者称,“找个35岁到40岁的男青年,替人在运城坐四年监狱,一次性补偿200万,钱到账再进去。”末尾还留有联系人电话。
5月16日上午,记者拨通截图中的手机号码,接听电话的男子称他早已将该信息删除,“我被网上的人骗了,不做了,我没有专门去做这件事,我对这种事什么都不懂。”该男子说,他此前并不知道找人替坐监狱这件事违法。
但此后,该男子又对记者称,他的这个微信号七年没有用过了,有人盗号发了那条朋友圈。对于微信何时被盗,以及该信息何时发布,该男子表示不知道。
1、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处理如下:
(1)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若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可能诽谤罪、侮辱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