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中情侣在教室发生不当关系,意外遭人围观,引人深思
青春者,人生之春,人生之王,人生之华也。
每一年都有黄金四月,每个人的一生也都有一段黄金时光,青春期无疑就是这段黄金时光。我们在那段岁月里奔跑、成长、奋发图强,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最后殊途同归,相见于顶峰或者山腰。
那几年的时间之所以宝贵,就是因为那是为人生奠基的几年,这时候一旦三观出现偏差,对人生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2011年8月底,在湖北武汉某中学有一段时长28分钟的视频疯传网络,两名高中生在教室中发生不当关系,意外遭人围观,最后引发了不必要的骚乱,这一事件的出现引人深思。
这两名学生在教室内进行不雅行为的视频突然出现在一个“论坛”中,随后被人们大量转载到“空间”和贴吧,舆论不断发酵。通过视频可以看到两名主角都有着青涩稚嫩的脸庞,女生不断用手捂住自己的面容和眼睛,男生身穿校服,两人年龄都不大。
随着事件的影响逐渐加大,两位主人公的生活已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男孩不得已出面发声。
据悉,这名男孩小吴的母亲是武汉人,所以他出生在武汉东西湖,后来跟随父亲去了南平。家庭十分贫困的他很少得到父母的关爱,父母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疗心脏病常年在外务工,他就这样成为了一名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缺少了很多教育,其中就包括对于两性关系的处理方法。
上高中之后,他对于异性的好奇心上涨到最高峰,就在这个时候认识了乐乐(化名)。
乐乐的身世与他一样十分悲惨,出生在单亲家庭的她靠着母亲在超市的微薄工资念书和生活,由于从小被人欺负和嘲笑,所以她性格较为内向,与人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小吴由此对她有了一种怜香惜玉之感,保护欲被激起之后,两人之间逐渐有了男女之间的情愫。
在青春期对异性缘有好感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此时家长和老师都需要对孩子做出正确的引导,以防他们在不成熟的情况下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可惜的是乐乐的母亲没有时间引导她,小吴的父母也没有时间关心他的思想动态,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两人不仅偷偷谈起了恋爱,甚至开始模仿影视剧中的情节,打破了学生时代的纯洁,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探索”。
当时正是白天,教室空无一人,有人猜测要么就是整个班级都在上体育课,要么就是他们专门找了一个全部去睡午觉了的班级,总之两人在充满书本的神圣地方做出的事情实在亵渎了这个场所,课桌原本是用来学习的载体,结果成了他们尝禁果的平台。
小吴事后写出公开道歉信,希望大众放过他们这对“小情侣”,不要继续对乐乐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这时候的道歉态度诚恳,但是网友们对这件事的热情却并没有因此止息。
实际上,这一起事件反映的问题很多,小吴和乐乐固然自身存在过错,但是网友们的行为同样不妥当。
小吴和乐乐两人年仅17岁和16岁,心智尚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模仿成年人进行某些行为很不应该;在教室这种神圣的地方做出这种行为更是玷污了他人学习的场所,他们理应道歉。
但是他们俩毕竟还是未成年人,隐私应当得到保护,要知道即便是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庭在审理时还会出于保护的目的进行不公开审判,但是网友们却为了满足自己的一时好奇心理对这些视频进行大肆宣传,对两个未成年人丝毫没有嘴下留情的意思,言语极端,态度十分恶劣。
小吴和乐乐充其量是在人情和道德层面犯了错,但是网友们一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样子,对不雅视频不断进行传播,很有可能在无意间构成违法犯罪的事情。
传播YH物品罪就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YH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YH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网友们明知道这段视频含有YH内容还大肆传播,虽然不是带着牟利的目的,但是性质同样恶劣,一旦转发次数超过500次并且已经有500人以上“围观”,事情的性质就会彻底发生改变,构成传播YH物品罪。
更有甚至以自己有“一手资源”为由对视频进行售卖,标注1元到5元不等的价格,这种行为无疑就是以传播YH物品牟利,性质更加恶劣,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不要以为小吴和乐乐两人才是这一事件的中心人物,网友们同样是这一事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回顾整个事件,小吴和乐乐的行为十分不妥,这也应当给所有家长以及老师一个警醒:每一代人都有不一样的际遇,父母那一辈小的时候思想单纯,不代表从小就接触影视作品、网络世界的孩子们同样思想单纯,他们无比需要父母和老师的及时指导,需要有人来扶正自己的三观和思想,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从青少年时期顺利地过渡到成年状态,真正明白什么才是成年人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