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情被发现后爬12楼阳台,失足摔死索赔80多万
小孩子做了一件好事,父母都会给予奖励;那么,孩子做了一件坏事,父母还会给予奖励吗?父母疯了吗?如果做坏事还有奖励,那么还有什么正义可言呢?西方有一句谚语:任何人都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在婚姻中,夫妻结为秦晋之好,本应该遵守忠实义务,共同为幸福的家庭努力奋斗。然而,诱惑总是无处不在,比如广西南宁的“修水龙头”男子。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件比“修水龙头”案件更加精彩:男子偷情被发现后爬12楼阳台,失足摔死索赔80多万,法院只判赔4万。
妻子在家风言风语 丈夫带人堵宾馆门口
2018年,36岁的男子王伟(文中姓名皆为化名)在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做工程,收入很好,家里不缺钱,媳妇李艳开服装店,日子过得还算滋润。王伟经常出差不在家,1月5日,他意外从他人口中得知李艳不干不净。无风不起浪,李艳与情人张勇因购买卫浴认识,两人交往已有两年,并多次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2月1日下午,王伟突然偷偷返回县城,他联系了四个好友跟随他一起行动。20点,他潜伏在李艳的服装店周围暗中观察。23点,李艳与张勇一起离开。23点10分,李艳就在宾馆开了房间。王伟赶紧打电话给李艳,李艳返回家中查看,并未发现丈夫归来。而后,李艳让张勇开车来接她,两人一前一后分别在5分钟内陆续进入9520房间。王伟赶紧带领4位好友查房。
踢开房门空无一人 男子失足坠落摔死
五人将9520房门堵住,王伟敲门要求开门,但是里面始终没有动静。无奈之下,王伟带头用脚踢门,其他人员一同来帮忙。宾馆的门哪里顶得住五个人踹呢?没几分钟,门就被踢开。王伟等人冲进房间查看,里面一个人没有,只是卫生间的门被反锁了。王伟还没把卫生间的门踢开,李艳却自己走了出来,经查看,卫生间里也没人。
张勇躲哪里了?王伟急得团团转。他猜测张勇已经通过窗户逃到了隔壁房间,赶紧让朋友找宾馆服务员拿隔壁房卡。朋友到一楼服务台还没说清楚情况,旁边的保安传来消息:不好了,有人跳楼了!王伟赶紧从12楼下来,这才发现张勇已经躺在了宾馆的门口,死了!
调查结果系意外事件 男子家属起诉索赔
人死了,事大了,宾馆工作人员已经报警。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对张勇的尸体进行鉴定检验,并调取了宾馆内相关的监控录像。宾馆对面有一个银行,银行监控录像显示:9520的房门被踢开后6秒,张勇落地死亡。最终,公安机关认定张勇的死亡属于意外坠楼导致,属于意外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侦查。
但是,张勇的家属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无人为张勇的死亡负责”的事实,他们将王伟、王伟的四位朋友、李艳和宾馆告上法庭,要求四方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共计81万元。另查明,9520房间窗台高度为0.56m,窗户外面并未安装护栏。
案件分析及启示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伟、王伟的四位朋友以及李艳对张勇的死亡如果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过错”,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勇与李艳婚内发生不正当关系既违反法律,又违反道德。《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张勇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清醒的认识:这种行为被发现后必然会受到谴责和批判。王伟及其朋友强制开门的行为并没有伤害到张勇,更不会对他的生命造成威胁。
据此,法院认定张勇的死亡与王伟等人的“捉奸”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王伟等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对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因其房间设计不符合规定具有一定错过,酌情承担5%的赔偿责任,共计4万元。
自古奸情出人命,张勇婚内出轨才是他丢掉性命的根本原因。如果“王伟”们要认领巨额的赔偿责任,那么不就是助长“张勇”们破坏他人家庭的嚣张气焰么?色字头上真有一把刀,很多案件都在验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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