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作者 :芸林 2023-04-11 13:16:03 围观 : 评论

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物权性质承包经营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法律咨询:合资企业经营合同期满后,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也同时到期,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律师解答:合同期满后,除非是之前已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外,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知识:◐◐◐◐●☛█▼▲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并结合民法中物权法理论分析,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生效或者依法登记取得的,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等农村土地进行占有和以耕作、养殖、竹木或者畜牧为生产方式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目的生产经营而使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以及该依法承包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

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它是在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上设定的物权。这里“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它是以农村土地为标的物的他物权。这里“农村土地”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是指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它是享有和行使以对农村土地之占有为前提并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用益物权。即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主要包括从农村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占有、使用、收益三大权能以及“依法承包该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

它是依承包合同生效或依法登记而发生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22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承包方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承包期限包括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两种。法定期限,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约定期限,如该法第45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采集不好玩哦◐◐◐◐◐◐◐◐◐◐◐◐◐◐◐◐◐◐◐◐◐◐◐◐◐◐◐◐◐◐撒旦法师打发斯蒂芬

它是以耕作、养殖、竹木、畜牧为具体内容而使用他人农村土地的权利。

它是以农村土地的使用目的为农业目的而使用他人农村土地的权利。●☛█▼▲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特定义务主体的相同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2条规定分析,两类农村土地发包的承包方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其中发包方主要主体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才是发包方。●☛█▼▲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法定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了承包方的法定权利三方面和第17条规定了承包方的法定义务三方面。◐◐◐◐●☛█▼▲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权利的可流转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法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限制性。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豪仕法律网███████豪仕法律http://www.79110.net▼▲▼▲▼▲▼▲▼●●●●●●●▼▲▼▲▼▲

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法定权利的物权保护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HTTP://WWW.79110.net███████████████████████████东方金报网



相关文章

  • 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
    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

    导读: 【运输合同知识】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中,运输旅客或货物的一方是承运人, 【运输合同知识】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中,运输旅客或货物...

    2023-04-11 14:16:10
  • 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导读: 【运输合同知识】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 【运输合同知识】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托运人或者收货...

    2023-04-11 13:16:10
  • 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导读: 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法律咨询: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1、争议的 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法律咨询: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2023-04-11 13:16:08
  • 房屋赠与公证的具体手续
    房屋赠与公证的具体手续

    导读: 【赠与合同知识】房屋赠与公证的具体手续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 【赠与合同知识】房屋赠与公证的具体手续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

    2023-04-11 13:16:06
  • 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导读: 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物权性质承包经营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咨询:合资企业经营合同期满后,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也同时到期,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律师解答:合同期满后,除非是之 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物权性质承包经营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咨询:合资企业经营合同期满后,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也同时到期,员工可以取得补偿金吗 律师解...

    2023-04-11 13:16:03
  • 是否享有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是否享有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导读: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房管局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须签订此合同,目前,不管是内销的房产合同还是外销的都需要做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买房人同卖房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具有法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房管局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须签订此合同,目前,不管是内销的房产合同还是外销的都需要做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买房人同卖房人之间签订...

    2023-04-11 12:16:11
  • 不定期租赁如何确定
    不定期租赁如何确定

    导读: 【租赁合同知识】不定期租赁如何确定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租赁。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能约定 【租赁合同知识】不定期租赁如何确定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租赁。 租赁合同当事...

    2023-04-11 12:16:09
  •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导读: 【劳动合同知识】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 【劳动合同知识】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

    2023-04-11 12:16:07
  • 承运人与托运人违约处理
    承运人与托运人违约处理

    导读: 【运输合同知识】承运人与托运人违约处理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七十二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发生违约行为,向 【运输合同知识】承运人与托运人违约处理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七十二条 承运人与托...

    2023-04-11 12:16:05
  • 关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主体的范
    关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主体的范

    导读: 【国际贸易合同知识】关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主体的范围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公约第1条第1款 【国际贸易合同知识】关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主体的范围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2023-04-11 12: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