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一男子,偷挖地洞囚禁花季少女达24天,获救时已奄奄一息
2016年爱尔兰上映了一部电影《房间》引起很大的关注,该片是根据小说改编,讲述的是女孩乔伊被邻居所骗之后,被囚禁在一个狭小不到10平米的房间里,长达7年之久,期间她多次遭受侵犯,还生下了孩子,最后服药自杀,戏如人生,在我们现实中也同样上演了这样一幕,在湖南湘西,也是一个年轻的女孩也有同样的遭遇。
凤凰县是我国的贫困县,由于贫穷,不少凤凰县女性外嫁,外地女性也不愿嫁到这里,村里有很多的光棍,龙喜和就是其中一个,他已经55岁还没娶老婆,因为地处山区,交通不是很便利,从村里到镇上没有常规的客运车,村民出行很不方便。龙喜和看到了这个商机,找亲戚借钱买了一辆面包车,做跑车的生意,从村子里跑到镇上每个人他收4块钱。
2019年2月13日龙喜和在跑车的时候,在路上看到少女小原(化名),才16岁,长得很漂亮又那么年轻,这让龙喜和这个老光棍,动了歪心思。小原准备去镇上赶集,正在等车,龙喜和看到以后立马上前,告诉她自己正要去镇上,可以顺路带她一程,看她应该是学生,就不收她的钱。
女孩想着都是本地人,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当时没有太多的犹豫就上了他的车,可上车没多久,龙喜和就跟女孩说自己手机忘记带了,想借她的手机打个电话,小原觉得很奇怪他出来跑车怎么会不带手机,就没把手机借给他,龙喜和没拿到便动手抢,小原知道自己现在很危险,她立马准备跳车逃走。可是她才跳下车没多久就被龙喜和给抓住了,还将她打了一顿。
然后用鞋带困住了她的手腕,用透明胶带封住她的嘴巴,在用麻袋套住,然后将女孩带回了家,在家里用铁链子缠住女孩的脖子,用5把锁牢牢锁住,把女孩囚禁在一个地下室中,女孩不断地苦苦哀求他,希望他可以放了自己,也答应绝对不会报警,可龙喜和不仅没有放过女孩,还对她百般折磨。
在此期间他以枪杀、电击这样残忍的方式对女孩进行恐吓,多次强行要求女孩与他发生关系,残忍的虐待女孩,来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警方来到他家里调查,可是他却像个没事人一样,还去别人家打牌消遣,由于地下室过于隐蔽,女孩的求救声,在外的警察根本听不到,后来通过警方的不断搜查,才找到这个已经被囚禁了整整24天的少女。
这个地下室不足4平米,地下室空气潮湿,终日见不到阳光,女孩被解救出来时,已经奄奄一息,浑身散发着恶臭,头发蓬乱,手指已经弯得直不起来,几乎没有了人样,她原本是一个可以坐在教室里读书,憧憬着美好未来的花季少女,却惨遭这般非人待遇。
回头想想龙喜和的作案过程,一个正常人的车上谁会带透明胶、麻袋这些东西,更可怕的是他在3年前建房子的时候,就已经建好了这个地下室,而且他也提前买好了作案的工具,显然他的犯罪其实早有预谋,女孩怎么就会成为他的目标?后来记者探访他的家中发现,在他的家中存放了很多不良光碟,长年的单身生活,又在这些不良视频的刺激下,他的心理变得更加扭曲,所以便产生囚禁侵犯他人的犯罪动机。
他用威胁残忍的手段强行逼迫女孩与他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必须进行严惩,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形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还私自藏有枪支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的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年3月19日,法院以被告人龙喜和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续他进行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2021年9月28日他被执行枪决。
他绑架和非法囚禁了女孩,为什么这两个罪行没有给他算上?绑架罪在《刑法》第239条规定为: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管是绑架还是非法拘禁他的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侵犯女孩,所以从主观意识分析,他的目的只有侵犯,绑架和拘禁都是附带的行为。
龙喜和虽得到应有的惩罚,看似好像比较圆满的结局,但想想女孩受到的伤害,估计她这辈子都很难解救出来,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我们永远看不到罪恶的底线,现实生活中还是会不断有新的受害者出现,人性的恶毒深不见底,作为弱者能够做到的就是尽量不要相信陌生人,不要给坏人机会,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