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或者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首先需要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一般按照“均等原则”进行,但如果一方对家庭生活承担了较多义务或者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等原因导致其劳动收入、职业发展受到影响,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该方分得更多份额。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主要遵循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及实际生活水平;
3. 父母各自的抚养条件和教育背景;
4. 子女的生活环境、长期居住情况以及改变当前生活环境对其成长的影响;
5. 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
6.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其个人意愿也应被适当考虑;
7. 父母的行为表现及对子女的感情投入程度。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中,涉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结合多个法定因素并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核心来作出决定。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个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的过程,需要考虑财产的性质、来源、取得时间以及双方在婚姻中的付出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分割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公正保障。同时,无论何种方式分割财产,都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隐匿、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